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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庭长不堪言语刺激 办公区殴打案件当事人

2015-08-28 08:48:29来源:新华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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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27日电(记者方列)“真想不到,人民法院的法官竟然会在法院大楼里对我动手!”近日,金华市婺城区市民徐先生向记者投诉,称自己5月11日下午在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咨询案情时,被该院民二庭庭长胡某抱脚摔地,致使脑部轻微脑震荡、多处软组织受伤。

  徐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正在向胡法官就一件民事案件的审理问题,要求对方给予解释。“当时我说话的口气可能有些激动,但没有过头的语言和动作。”徐先生说,“可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在法院走廊一下子动手,把我摔倒在地,由于头部着地,当时就昏了。”徐先生表示,此前他曾多次寻找胡法官,但对方都回避了。“整个摔打过程均有监控录像,我采取没有任何攻击行为!如今三个多月过去了,法院方面也没有对涉嫌打人的当事人进行任何处理!”

  负责处理此案的江南公安分局三江派出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警方已经以“殴打他人”受理此案。现场录像显示,徐先生确实被胡法官抱脚后摔倒,他本人在这一过程中也一直没有还手。但警方的调查表明,此前徐先生一直纠缠胡法官要说法,而当时胡法官因急着要去接女儿,徐先生对他说:“你接小孩,我跟你去接,正好熟悉下。”这使胡法官的情绪失控,接下来就发生了监控中的打人一幕。目前案件仍在处理阶段,要待徐先生的伤情鉴定出来才能作出处理结论。

  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法院领导十分重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在党组会、院委会上多次对胡某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但具体的处理结果还要等公安机关作出最终结论之后才能作出。”

责编:赵雪娇

关键词:法院,庭长,殴打他人,案件当事人,法官 聚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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