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近日,光华路派出所接到市民程先生报警,称一位老外欠自己3000元房租后飞回国了,希望民警帮其追回。接到报警后民警联系报警人程先生得知,原来程先生在去年通过专业中介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了一个外国人,双方达成协议按季度收费,在租房期间老外一直都按时交房租,程先生对这外国友人也特别放心。
前不久,租房子的老外突然提出要退房,可最后一个半月的房租却迟迟没有给程先生,程先生多次电话催促,对方都称过几日就给,眼看半个月过去了,老外依旧没有动静。前天,程先生上门查看才发现租客已经回国了,这可急坏了程先生,想到对方是外国人,如果对方有意不给房租,这千山万水的,要怎么要回这一个半月的房租,程先生无奈想到找民警帮忙。
当民警根据程先生提供的老外的简单信息,通过外国人租住登记的相关资料,查到该租客前不久就有出入国境的记录。经过确认,最终民警发现这个租客确已回国。
随后,在民警的协调下,联系到这位身在国外的租客。电话里,老外租客表示前不久因为有急事匆忙回国,把给房租的事情给忘记了,并且表示会将尽快把房租打给程先生。7月9日,程先生收到了老外汇给他的3000元剩余房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有家中房屋出租给外国人,房主需在24小时内前往公安机关申报临时住宿。不予申报的,警方可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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