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城市历史社区视频云南新加坡德国荷兰滚动

男子用儿子乳名存钱8万余元 16年后取款被拒

2015-03-07 10:10:47来源:现代快报 分享:
字号:

16年前,韩先生用儿子的乳名“明明”在银行存款8万余元,可之后银行业实行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如今想取取不出来,只好起诉追讨存款。前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存钱之前还未实行账户实名制

1999年1月17日,韩先生以3岁儿子的乳名“明明”之名,在一家银行公主坟储蓄所存入8万余元,存期5年。2013年12月,韩先生持存单原件,要求提取上述存款遭到拒绝,而此时该行公主坟储蓄所已撤销,于是他将该储蓄所的上级支行诉至法院,请求支付本金及利息。

韩先生的律师刘连娣说,韩先生当时办理存单时,银行并未实行实名制,于是就用了个乳名。这张存单拿回家后放到了保险柜,但保险柜钥匙又丢了,直到2013年搬家时才找到钥匙。

银行称储户应举证存单所有权

截至2015年2月5日,这笔存款本息合计10万余元。不过银行代理人表示,自2000年起银行业开始实行实名制,之后只能“照章办事”,原告应对存单的所有权具有举证责任,而不在银行。

2007 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还发布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前日,银行代理人表示,正是这份《管理办 法》规定,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由于证人因故未到庭,本案将择日再开庭审理。据《新京报》

(原标题:用儿子乳名存钱16年后取款遭拒)

责编:罗琪

关键词:乳名,万余,儿子
分享/关注:
评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