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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炮制假媒体谎称记者行骗 勒索公安终获刑

2015-10-20 13:22:16来源:青岛电视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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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30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审理后认定,马士平犯敲诈勒索罪及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同伙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马士平不服,上诉至徐州中院。9月23日,徐州中院裁定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了骗钱,山东男子马士平竟然炮制出“法制与鞭挞内参社”,还谎称自己是该社记者。一年时间内,马以记者名义敲诈勒索5万元,诈骗5.5万元,共计10.5万元,这其中就包括其勒索山东昌邑公安局的5000元。

  据《扬子晚报》报道,2011年1月,马士平出资建立了名为“鞭挞网”的网站,不久更名为“法制与鞭挞内参社”,宣称是由“中国法学研讨促进会主管主办,经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登记注册的官方新闻网站。”马本人是“法制与鞭挞内参社”的主任、记者。

  为了获得“合理身份”,他托人伪造了假记者证、“新闻工作证”,甚至花了2000元专门办理了50本空白的假记者证,以每本1000元的价格对外兜售。

  记者检索该社信息,发现新浪博客里还有一篇该社去年发布的招聘启事,表示要招聘前台2名,资深编辑、记者10名,美工编辑6名,行政助理2名。除此以外,还招聘网站专栏主编、项目合伙人和法律顾问。记者尝试拨打招聘电话,结果提示为空号。

  记者发现,马士平的敲诈勒索生涯并非“一日之功”。

  早在1996年2月12日,他就因犯盗窃罪于被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7年11月26日,他又因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于被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12月15日二次入狱的他被刑满释放。

  然而释放后的马士平并没有选择“金盆洗手”。2013年9月,他拉拢同伴刘某重新干起了敲诈勒索和诈骗。从法院给出的判决文书来看,其勒索的单位不仅包括梁山县国棉厂这样的国企,还包括交通局、公安局等政府机关。

  2013年9月,马士平冒充记者(化名马一鸣),威胁山东省昌邑市交通局,以该局办公楼超标勒索其人民币1.5万元。

  2013年9、10月,马士平、刘某预谋以曝光山东省昌邑市公安局东苑派出所和奎聚派出所办公楼超标为威胁,勒索该局人民币8000元,后实际获取5000元。

  2014年8、9月间,马士平谎称为“法制与鞭挞内参社”记者,威胁原山东省梁山县国棉厂。马以在互联网络上曝光其改制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为把柄,向该厂改制后的山东省梁山县蓝天集团董事长侯某勒索人民币3万元。

  除开勒索上述单位,马士平还多次以记者身份骗取钱财。

  2014年8月,马士平虚构自己为“法制与鞭挞内参社”主任,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助原山东省梁山县国棉厂职工实现维权,骗取原该厂职工所筹款项人民币5000元。2014年9月,马用同样的招数,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助受害人周某解决徐州盛邦耐磨材料厂被公安机关查处一事,骗取其人民币30000元。

  十八大之后,马士平还谎称自己为中央巡视组随行记者。2014年9月,马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助尹某追讨工程款、帮助田某企业维权,分别骗取被害人尹某、田某人民币各10000元。

  2014年10月14日,马士平在山东省滕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立案之后,他主动交待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及其它诈骗犯罪的事实。2014年10月20日,公安机关在山东省昌邑市将刘某抓获归案。(记者邵克)

责编:侯兴川

关键词:马士平,获刑,男子,奎聚,刘某 聚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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