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大队长称车牌是去世民警给他的
本来是查套牌车的交警,自己却开起套牌车。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交警还是一个副大队长,截止华商报记者暗访当天,这个副大队长至少开了5年的套牌车。
副大队长称车牌是去世民警给他的
9月18日,华商报记者在陕西佳县采访其他事情时,有群众举报,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管车管所的副大队长崔峰,常年在县上开一辆套牌车,根本就没有人管。举报者说,这个车牌号是崔峰在执法中没收的,然后挂在了自己的车上。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这辆车平时就停在交警大队院子里。
随后,记者在佳县交警大队门口看到了这辆陕K11192的小车。在守候过程中,一男子过来开车,记者上前询问,该男子称自己叫崔峰,是佳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他称这辆车是他买的。
问起车牌号的时候,崔峰称,这是交警大队民警雒民强的车牌,他说雒民强已经去世了。崔峰说,雒民强原来的车是一辆面包车,最后面包车报废了,就将车牌号给他了。“这个车牌号已经使用了五六年了”。
副大队长:正借钱准备买新车 然后再挂牌
崔峰拿出了自己的购车发票,显示该车是2007年6月3日购买的。购买人是崔峰。为何当年购买的新车没有挂牌照呢?崔峰解释是当时“公告”过期使得车无法挂牌照。崔峰一再解释,车无法挂上牌照榆林市交警支队领导都知道。
有知情者说,挂牌照的时候,大概要缴10%的附加税,崔峰可能不想缴费,再加上其在交警大队的身份,所以就没有挂牌。崔峰表示,他正在借钱,准备买一辆新车,然后再挂牌。
9月22日,华商报记者在陕西交警部门了解到,陕k11192,原车主冯正宏,该车为白色“松花江”,审验时间为2003年5月28日,保险时间2000年8月17日,车状态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
陕西交警部门有关违章信息显示,该车有10个违章,应扣14分。其中两个为闯红灯,违法地均在榆林地区。
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华商记者 崔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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