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很多人觉得不过是自己的社交圈,在上面吐槽有的没的,无伤大雅。兰溪人陈某显然也是这么想的,可她没想到,就因为自己随意发了一条消息,被人告上了法院。
前几天,兰溪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起案件,陈某不仅要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还要写一份书面赔礼道歉书。
据了解,这也是兰溪首例微信朋友圈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老乡间的债务纠纷
她发微信朋友圈吐槽
事情还得从今年4月份说起。
27岁的兰溪小伙徐某,向老乡小潘借了3万元,当天还写了一张借条,但没有写明利息。
到了5月底,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小潘34800.67元。徐某觉得钱还清了,可小潘夫妻不这么觉得。
8月6日下午2点半左右,小潘得知徐某在住院,就带人去医院讨债。过程中,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小潘打了徐某面部两拳。两人被叫到了派出所,不过经过民警调解,双方和解了。
一边老公去医院讨债,另一边老婆陈某按捺不住了,她在微信朋友圈指名道姓地发了一则消息,配有图片,带有“这个人欠钱不还,这个女人不长眼还跟了他”等侮辱性话语,还公布了徐某的个人信息,甚至还写了转发可以领红包。
吃晚饭时,陈某经人提醒,删了这条消息。不过,有朋友转发给了徐某。这下,徐某不干了。
就这样,徐某把小潘夫妻告了,理由就是侵犯他的名誉权。他要求夫妻俩登报道歉,还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虽然消息被及时删除
但法院认定已构成名誉侵害
几天前,这起案件开庭了。在庭审中,小潘夫妻辩解,他们是有债务纠纷的,是徐某没有还清借款才导致双方争吵。
“当时我们私下约定好利息,每天600元,他借了一个多月,应该再还2万的利息。”小潘说,老婆在朋友圈发了那条消息,他也是不知情的。
陈某承认,那条消息看过的人有七八个,还有一个转发,两三个回复,不过她说,之所以发那条消息,也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对事实的客观陈述。再说了,最后也删除了。
兰溪法院认为,徐某和小潘夫妻有经济纠纷,陈某公然在微信朋友圈中,指名道姓对徐某进行人身攻击,贬低他的人格,在一定范围内使人们对徐某的人品产生怀疑,社会评价降低,陈某的行为已构成对徐某名誉权的侵害,为此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至于小潘,他既未参与,也不知情,所以对徐某不构成名誉权的侵害。
对于徐某要求登报道歉和赔偿一万元的要求,法院并不认同。
按照法院审理,陈某在朋友圈中发表不当言论,相对而言,范围是比较小的,而且马上删除了,如果登报赔礼道歉,可能让更多的人知道,效果会适得其反。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以1000元较为合适。
9月14日,兰溪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要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向徐某作出书面赔礼道歉书,并赔偿1000元。
法官提醒
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发表言论要谨慎
随着微信的普及,朋友圈成为了人们网上社交的重要场所,不过,微信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监督。
法官提醒,大家在享受互联网社交便利的同时,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不实言论,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如果遭遇网络侵权,要注意收集并固定证据,尽量在第一时间截屏,过程最好进行公证,因为经过公证的证据,真实性能够得到较好的保证,此类证据效力也较高。
如果侵权行为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取证据,对案件进行侦查处理。
通讯员 朱国俊 吴昕 本报记者 吕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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