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纪委了解到,今年7月以来,广东省纪委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在全省系统内开展巡察工作,紧盯“三种人”,剑指“六种权力”。首轮已完成对汕头、肇庆、茂名、韶关等四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巡察,每个市巡查10天,共谈话367人,发现问题71个。
据介绍,本次巡察对象包括各市纪委、监察局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省纪委派驻(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具体巡察过程中,还根据实际情况下沉一级,对部分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进行个别察看。
巡察组抓住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重点盯紧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种人”。
重点巡察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纠风执法和效能监察权、干部选拔任用权、资金资产处置权,特别是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方面的问题。
本次巡察严格遵循“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每次巡察前,由省纪委领导确定巡察地点,授权开展巡察。巡察组采取“一次一组建”、“两个不固定”的方法开展工作,巡察组长不固定,一般由厅级干部担任,组员不固定,严格实行巡察回避。 (记者汤南通讯员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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