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待遇低 试错风险大 权责不对等
三个“苦衷”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干部出现“不作为”问题,从他们的角度来看,也有其“苦衷”。
一是地方的干部工资水平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干部工资水平勉强属于中等水平,无法与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相比,有的甚至不如服务行业人员待遇。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一些干部选择了搞“副业”,出现不作为。
二是缺乏合理的容错机制。改革是有风险的。“摸着石头过河”,有可能“摸”对了路,也有可能“摸”错了路。成功了,自然有鲜花和掌声,失败了,也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实际工作中,对干部缺乏必要的包容,一旦出现失误,将遭受非议甚至被问责处理,导致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受挫。
三是基层干部权责不对等。特别是在乡镇,这个问题很突出。乡镇干部处于我国公务员队伍链的最末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责任无限大,权力却大部分集中于县级以上。相对而言,乡镇干部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任务压力大,而晋升空间小,某些时候社会评价也较低。有的基层干部感到“多的是任务、少的是职能”,有些工作甚至“吃亏不讨好”。有的干部认为,“既然做不好,不如不做了”。
湖北荆门市委组织部干部 象山居(化名)
(人民论坛杂志记者 王聿枫 常 妍 翟羽佳整理)(来源:化名)
(人民论坛杂志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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