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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学兼优”初一女生涉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2015-04-09 15:23:27来源:新华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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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朋友眼里阳光、乐观、善良的小姑娘,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喜爱着韩剧里的都教授。

  她是妈妈眼里的好孩子,学习从来不用家里操心,小学时年年当班长,到初中也排名前十。

  直到老师给妈妈打电话,“你女儿被派出所带走了……”这才打碎她的所有想象。

  如果按1999年出生来计算,案发时晓琳(化名)不足16岁,是沈阳一所中学初一的学生。这个年龄对大多数孩子来说,还过着家到学校两点一线的单纯生活。

  而她现在却只能呆在看守所里,因涉嫌为一名男子介绍初一女生,并从中牟利,被介绍女孩遭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晓琳涉嫌强奸犯罪,目前等待着法律的裁决。

  一个不得不提的细节是:当律师坐在她面前时,一脸茫然的她甚至不知道性行为对她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又是因为什么犯罪?

  妈妈眼中的好孩子被警察带走

  “你女儿被派出所带走了……”2014年10月的一天,河南来沈打工近20年的许秀琴(化名)突然接到了女儿老师的电话。

  电话里,老师描述,几名派出所民警将晓琳带走。等许秀琴来到派出所,得到的结果让她呆住了,“强奸罪?我女儿怎么能犯强奸罪?”

  20年前,许秀琴两口子从河南老家来沈阳打工,这一呆就到了现在,这期间他们生了三个孩子,晓琳老二,下面还有一个弟弟。许秀琴两人在沈阳打些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维持生活,并不富裕。

  因为涉及超生,甚至晓琳的出生都没敢去医院,而是找的接生婆。许秀琴自称,为了少交些超生罚款,在上户口时,将1999年出生的晓琳改成了1997年。目前,晓琳涉案时是否已满16岁,也成了案件的争议焦点。

  在许秀琴眼里,晓琳品学兼优,“从小学开始就是班长,学习也好,成绩都在前三名。到了初中,年级人多了,不过成绩也能排在七八名左右。”

  在老师的眼里,晓琳也是一个文静的孩子,从不惹事。晓琳也表示,案发前,父母、老师都不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还是一样正常上学。

  90后“好女孩”自述犯罪全过程

  “阳光、幽默、直率、乐观、执著、善良……”

  这是晓琳的QQ签名里,朋友们对她的印象标签。这几乎与妈妈对她的印象不谋而合。

  而与此对应的还有她令人向往的几个优势:学生、90后、自由。

  和众多同龄的女孩一样,晓琳喜欢游戏、喜欢电视剧;是手机控、起床困难户;正在减肥;热烈地迷恋着韩剧里的都教授……

  在一次与律师的会谈中,被刑事拘留的晓琳透露了案件过程。

  在校读初一的她,经过朋友小乐(化名)介绍,认识了男子杨某某,那时还是女孩的晓琳被要求发生性关系,并支付她数千元的费用,“一开始我也不同意,但好几个月他一直找我,2014年8月,我就和杨某某发生了关系。”晓琳说。

  对是否出于自愿,晓琳表示,“应该说是自愿的,整个过程没反抗,之后又维持了这种不正常关系。再后来我不愿意了,他就让我帮他介绍,我就介绍了一个女孩。”

  晓琳表示,她是通过QQ与女孩晓宇(化名)联系的,“她当时是同意的,2014年10月26日我带她去铁西区一个酒店见杨某某,后来晓宇不同意,她穿上衣服,我们就走了。期间,没有发生强迫她的事。但我知道她拿了2000元。”

  男子拿2000元与12岁女孩开房

  针对此事,本报记者曾接到过知情人爆料,当时杨某某与于洪区一所中学初一年级的12岁女孩发生性关系。事后,被害女孩服药导致昏厥。家长问起原因,得知杨某某曾高价引诱女儿,并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杨某某给女孩2000元钱。

  而这名女孩就是晓琳介绍给杨某某的12岁幼女晓宇。

  沈阳警方的起诉意见书显示:2014年10月26日下午2时许,犯罪嫌疑人晓琳事先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死亡)勾结,为给杨某某找一个初中女生,并从中牟利,晓琳经过物色,将被害人晓宇和晓静(化名)带到沈阳市某地2802号房间内,晓宇不同意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在晓琳威胁下,杨某某强行与晓宇发生性关系。

  犯罪嫌疑人晓琳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将本案移送起诉,予以惩处。

  昨日,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从晓琳母亲处获悉,案件已诉至法院,尚未开庭。

  调查:超六成孩子没受过性教育

  201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暴力化趋势,而且共同犯罪居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史卫忠介绍,近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数量呈下降趋势,但是从个案分析上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趋于低龄化。据统计,进入检察环节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虽仍以16至18周岁为主,但受理的14至16周岁的呈逐年上升趋势。文化程度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绝大多数。另外,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呈成人化、暴力化倾向。近五年来,共同犯罪 案件数基本保持在总数的一半左右。

  未成年人犯罪三大原因

  史卫忠表示,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原因有明显不同,从办案情况来看,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1.未成年人自身原因。未成年人价值观尚未建立,容易受家庭、社会等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诱惑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家庭原因。涉罪未成年人多来源于残缺家庭或者留守、流动、闲散、流浪儿童群体。

  3.是社会原因。如网络、影视作品传播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的负面影响。

  因猥亵儿童罪 4年起诉8069人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以各种方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2010-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猥亵儿童罪7963件8069人;起诉嫖宿幼女罪150件255人;起诉引诱幼女卖淫罪68件121人。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发布《2013-2014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针对2013年5月23日至2014年5月22日集中爆发的性侵儿童案统计分析和总结发现,受害人群低龄化。被公开报道年龄的343名受害者中,8岁到14岁的有293人,占总量的85.42%。

  六成多孩子称没接受过性教育

  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指出,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防性侵教育止步不前,这并非因为地方政府或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抵制、不赞同儿童安全教育,而是缺少自上而下的权威教案和标准,地方推进《意见》落实无从着手。

  女童保护项目对235名小学男生、219名小学女生进行的调查显示,仅有17.58%的孩子知道什么是“性教育”,60.88%的孩子不知道何为性教育,21.54%的孩子选择“似懂非懂(知道一点点)”。而家长们更是疏于教育,在902名受访家长中,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的仅占35.92%,56.49%的家长从未向孩子讲过预防性侵害的知识。

  “我也知道性这个话题应该说,但就是难以开口,怎么说?说什么?她能不能接受?会不会咱俩都尴尬?”沈阳一学生家长赵伟说。

  释疑

  女孩怎么会涉嫌强奸

  也许会有这样的疑问,一个女孩怎么会成为强奸罪的嫌疑人?

  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马岩律师表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而胁迫手段中即包含威胁、恫吓等。

  马律师认为,佳木斯孕妇为夫猎艳案件可以一定程度作为本案的参考。 2013年5月,被告人谭蓓蓓怀孕期间,其丈夫、被告人白云江获悉谭在与自己恋爱时,还曾与多名男子保持两性关系,二人因此关系恶化。谭蓓蓓产生寻找少女供白云江迷奸,以使白达到心理平衡之念。同年7月24日下午3时许,谭蓓蓓在寻找作案目标时与被害人胡某某相遇,便以腹痛需要帮助为由,将搀扶自己的胡某某骗至家中。白云江以感谢胡某某的帮助为由,诱骗胡将事先掺入氯硝安定的一盒酸奶喝下,致胡昏迷。白云江欲对胡实施奸淫,因胡正值经期及白的生理原因而未得逞。白、谭二人恐罪行败露,以用枕头捂口鼻的方法共同致胡某某窒息死亡并将尸体掩埋。此外,两人还共同实施一起强奸犯罪和一起抢劫犯罪。

  被告人白云江、谭蓓蓓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白云江死刑;被告人谭蓓蓓无期徒刑。宣判后,白云江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白云江死刑,已执行。

  对话律师

  她的一脸茫然让我心痛

  马岩律师为晓琳提供法律援助,她认为,受援人晓琳是未成年人,是女性,是在校初中学生,本着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请侦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搜集证据的原则,即搜集有罪证据,也搜集无罪证据,对该案力争在证据方面最大可能全面,不冤枉,不放过。”

  记者:第一次去看守所见她,给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马律师:她一脸茫然。浑身发抖,看起来非常害怕。对性行为和法律一无所知。

  记者:您感觉,她的恐惧来自于哪里?

  马律师:其实主要还是对失去自由的恐惧,她一直在问我什么时候能出去?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犯罪了?不理解为什么这是犯罪?而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也不知道这对一个女孩子意味着什么。

  记者:这是最让你意外的?

  马律师:是的。这个案子说实话,特别触目惊心,涉案人年龄越来越小。她是一个嫌疑人,但我认为她在这个事件中也是一个受害者。来自家庭的教育没有给她一个正确的方向,父亲与她的沟通,要么沉默,要么对立。与母亲的关系用她的话说,“我跟我妈说不明白话。”代沟比较严重,父母忙碌又没时间管她,有事没人可倾诉。

  记者:您认为,在这个事件中,应该有哪些值得思考和改进的地方?

  马律师:作为一个女孩子,她将来会成为母亲,她是培养下一代的第一人,是会影响孩子、家庭和社会的。

  而因为性教育的缺失,导致了她的这种现状。所以我认为应该将性教育引入到义务教育中来,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让更多的教育前置,而不是事后后悔。

  对话妈妈

  教育就是孩子自己学习

  许秀琴已经好久没见到二女儿了,到现在她也不相信那么懂事的女儿,怎么就成了一个涉嫌强奸的嫌疑人。

  在接受采访时,她一再提醒记者千万别提孩子名,担心影响女儿今后的学习生活。而女儿能不能回来参加中考,也是她担心的。

  记者:晓琳平时的表现怎么样?

  晓琳妈妈:平时学习一直都挺好的,从小学到中学,一直年年都有奖状,都是优秀学生。小学一年到六年都是班长,老师不在,都是她代课,还是班里的前三名。到初中之后,学生多了,但也能排到前面七八名。

  记者:你平时对她的教育是什么样的?

  晓琳妈妈:就自己学吧,家里孩子多,顾不上她。当时听到这事第一反应是不可能,一直都挺好、挺懂事的孩子。孩子在外面做什么事,家里根本不知道。

  记者:在性教育方面,你和她父亲是如何处理的?

  晓琳妈妈:性教育?没有。我们下班挺晚了,孩子一般写完作业,看看电视就睡觉了,沟通的也很少。(辽沈晚报)

责编:郝青

关键词:品学兼优,强奸罪,初一女生,性教育,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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