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的借条
三十年前,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王连民家中的两件祖传古董被镇文化站(时称人民公社文化站)“借走”,当时约定如果文物被国家保存,会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国家不要,会原物退还给他。可是这一“借”就借了三十年,两件“传家宝”却再无消息。多次催问之后,王连民被告知“两件文物找不到了”。
“如果是国家保存了,我心甘情愿献出来,怕的是万一落到个人手里了,我心里不服。”三十年后,王连民已是耄耋之年,对此耿耿于怀。
三十年前:文物普查,借走两件“传家宝”
今年81岁的王连民,家住安阳滑县上官镇民王庄村。四月,老人仍穿着一件黑棉袄,他掏出一张已经泛黄的借条,说话的声音哽咽了,似乎三十年前的往事一起涌上了心头。
这张发黄的借条上,字迹仍非常清晰,写的是:今借到王新明文物两件,瓷碗、圆孔铜钱,落款时间为1985年4月29日,盖的公章是“滑县上官村人民公社文化站”。
王新明是王连民的父亲,早已作古。王连民说,写这张欠条时是1985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当时他50多岁,上官镇(时称上官村人民公社)文化站的站长找到他家,从他父亲的手里“借”走了两件他家的文物—一个瓷碗和一枚圆孔铜钱。
这两件文物长得什么样子?当时没有留下照片,现在已无法目睹,王连民凭记忆描述一下:瓷碗形如小盏,碗口比家用的直径大不了一指,颜色是豆青色,上面有装饰的白点;铜钱圆孔,上面有蝌蚪文,比常见的方孔铜钱大一圈。
王连民讲述,这两件文物是他母亲当年陪嫁的嫁妆,文化站的人到他家做了工作,并打下借条后拿走,当时文化站的人还承诺说,如果这两件文物很珍贵,被国家保存了,国家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国家没有保存的话,一定会原物退还。
三十年后:时过境迁,“传家宝”下落不明
文物被借走后,王连民的父亲曾多次去文化站追问下落,起初得到的答复是:文物交给了上级,会帮他向上级询问。
时间一晃三十年,当时的上官村人民公社,已逐渐演变成上官乡、上官镇,文化站的工作人员也换了一茬又一茬。这期间,王连民的父母也先后过世,老人临终时还惦记着两件传家宝,但是始终没有下文,他家也没有收到任何经济补偿。
前几年,王连民拿着借条继续向乡政府询问瓷碗和铜钱的下落,被告知文物被交到了县文化局。王连民再到滑县文化局问,被告知这两件文物已经找不到了。
“政府借走的东西,咋会说丢就丢了?几十年都没个说法?”王连民甚至怀疑,文物会不会被人据为己有,中饱私囊?文化局一直回复说会调查,一直没有结果。
王连民已经81岁,现在他的儿子王东存也开始接替他继续奔波追问。王东存说,这两件文物,已经成了他家三代人的心结。政府一直推托,他父亲的压力非常大,精神也变得不太好。
镇文化站:文物当时就上交县里,此后再没归还
那么这两件文物是怎么失踪的呢?记者通过上官镇政府,联系上了该镇文化站原来的一位刘站长。刘站长承认,这两件文物当年就是他从王连民父亲手里借走的,他对这两件文物也有印象,和王连民描述的外观差不多,当时他初步推断瓷碗是明代制品,那枚铜钱则不好推断。
至于文物的去向,刘站长说,当时东西收过来后,根本就没有在文化站停留,直接就交到了县里。刘站长给记者看了一张他保留至今的收据,上面列明了当时文化站同一批上交的多件文物,其中包括王连民家的瓷碗和铜钱,收据下方还盖有“滑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公章,时间为1985年8月19日。
刘站长说,文物上交之后,县里在人民文化馆搞了一个文物普查成果展览,但后来展览结束后,送去展览的文物却没了下文,既没有返还,也没有给补偿。至于这些文物最终的去向,他也无从知道。
县文化局:不清楚当时的经办人,需要查清文物下落
既然文化站有证据表明文物是交到了县里,那么县里又是如何解释这两件文物的去处呢?滑县文旅广新局的周士德副局长告诉记者,他们之前已经在滑县文物管理所做了详细调查,所内确实没有王连民所说的两件文物。
周士德说,虽然文化站出具有收据,证明当时王连民家里的两件文物确实是经公社交到了县里,但由于收据上没有写明交接的经手人是谁,而且事过三十年,当时文化局里负责文物管理的负责人也已经过世,他们现在虽然想过多种办法,却也无法查清文物的最终下落。
文化局的负责人认为,他们需要把问题查清楚,查明文物的最终去向后,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但是,王连民和他的家人对此不能认同,王东存说,他之前每一次来追问,文化局都说要继续调查,但每次调查都没有结果,他不知道这样的调查何时才是个头。
记者随后就此事再次与上官镇政府联系,上官镇镇长王灵芝电话回复记者,表示会与文化局协商,尽快给王连民做出经济补偿。
对于这样的结果,王连民说,虽然镇里还没说如何补偿,但“这个已经不重要了,只要镇里边承认、愿意担当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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