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城市历史社区视频云南新加坡德国荷兰滚动

最高法:禁止被告穿“囚服”出庭受审

2015-02-26 10:12:57来源:海外网 分享:
字号:

  海外网2月26日电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有关情况。

  《意见》提出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涉及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管辖制度、法官履职保障、审判权力运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各个层面,并设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 禁穿囚服受审

《意见》强调,要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彰显现代司法文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控辩对等诉讼理念,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落实律师在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当事人可查询领导干预司法活动等信息

同时,《意见》要求建立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工作机制。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明确审判组织的记录义务和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函文、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询。

废止违反司法规律的考评指标和措施

《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废止违反司法规律的考评指标和措施,取消任何形式的排名排序做法。强化法定期限内立案和正常审限内结案,建立长期未结案通报机制,坚决停止人为控制收结案的错误做法。依托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发挥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服务、研判和导向作用。

上述方案被视为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对“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作了专门要求,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完善审级制度,改革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逐步改变主要以诉讼标的额确定案件级别管辖的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全文

延伸阅读:


深圳率先推刑事被告出庭不穿囚服

河南规定不得要求刑事被告光头出庭

专家:房祖名受审没剃光头没穿囚服正常 并非特权

海客.png


责编:乔飞翔

关键词:被告
分享/关注:
评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