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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3:连带赔偿责任还是独立赔偿责任
淘宝方在法庭上提出,针对受害人小君的民事赔偿,在3名被告人被起诉时,小君的家属曾经跟3名被告签署过一份多方和解协议,已经获得了80多万元的赔偿。
原告方代理律师提出,原告并不是要淘宝和王某等淘宝店家一起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是要求淘宝作为一个独立的商品经营者来承担独立的赔偿责任。因根据《消法》第48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法官没有当庭宣判。对此这起案件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责编:乔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