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指认他的“同伙”为他申冤
就在黄家光第三次被抓时,黄家鹏和黄世胜也先后落网,两人也做出了对黄家光不利的证词。2000年7月,黄家光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其提出上诉后,2000年12月,海南省高院作出维持原判。他被送往三亚监狱服刑。
在监狱中,黄家光天天喊冤,坚决否认自己杀人。监狱外,78岁的老父黄举志也开始为他申冤。就在黄家光绝望时,2002年,案情却出现重大转机。2002年5月,一封《悔过信》从三亚监狱寄出,写信的不是别人,正是黄恒勇案的罪犯黄家鹏。他在信中指出:黄恒勇一案,黄家光没有参与,之所以指证黄家光有罪,是因为他曾带办案人员回村抓捕涉案人员,觉得他出卖了村民,因而对他心怀怨恨。
黄家鹏说,让无罪的黄家光受到了牵连,服刑后自己内心受到极大的煎熬。几经辗转,这封信最终到了时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刑申处处长李新华的手中。 2005年7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始调查黄家光案,但黄家光早已等不及了,他写了一封求助信,寄到了《海南特区报》并声称如果再不给自己洗雪沉冤,这封信可能成为遗书。该报记者凌利生刊发报道后,社会反响很大。
17年冤狱换来160万元国家赔偿
2013年初,一个由最高法,最高检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黄家光拦路喊冤,并引起了检查组组长周伟的注意。周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监察厅副厅长,他向监狱了解到,黄家光在服刑期间拒绝减刑,不认罪。根据职业敏感性,让他觉得这个案子有问题。他调取了黄家光案的材料带回北京,通过翻阅卷宗,发现该案确实存在重大问题。
最高检决定于2013年10月对黄家光案立案复查。而就在立案复案前几天,黄家光91岁的老父亲离世了,他已经为黄家光奔走了15年。“他活着的唯一希望,就是为儿子平反,他却没看到这一天就走了。”
据调查,黄家鹏、黄世胜都承认黄家光当时没在案发现场,剩下当年唯一指定黄家光有罪的就是证人黄举石的证言。但黄举石在2006年就已经去世了,无法找他本人进行核实,不过复核人员还是在旁证中找到了证据。证人黄玉兰指出,当时家里的人都到田间劳动去了,只有她一个人在家,那就意味着黄举石当时并不在家,没有当证人的资格。
201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查建议书》启动了再审程序。同年9月29日,海南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无罪,当庭获释。他还获得了160万元的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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