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杀人犯洗冤录 遭同学陷害致使无端坐冤狱

2015-08-04 08:47:23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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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5年8月1日,湖南省高院裁定,湘潭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曾爱云、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发回重审。2015年7月21日上午,湘潭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据该院重审审理查明:被告人曾爱云、陈华章,被害人周玉衡均系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

  7月21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曾爱云、陈华章故意杀人案第四次审理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曾爱云无罪;被告人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被告人陈华章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自然、周清秀经济损失178142.8元。

  这个无罪判决,曾爱云等了10多年。

  宣判后,已38岁的他,被立即送回了老家湖南邵东县。曾爱云在电话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对于那段被当作杀人嫌犯关押的经历,他不愿再回首:“母亲是残疾人,含辛茹苦把我养大。没想到遇上这样的事情,又让她忍受10多年的折磨……”

  洗冤路上,同样韶华不再的,是曾爱云的代理律师钟致远。从一头青丝到慢慢谢顶,为了“险些冤死”的曾爱云,钟致远从免费司法援助到担任代理律师,也卷入了这场持续10年多的司法漩涡。

  命案

  2005年6月28日,时年54岁的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钟致远,接到了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要求他为一名叫做曾爱云的犯罪嫌疑人做法律援助。

  法官说的是杀人案件的二审,钟不敢懈怠。2015年7月22日上午,钟致远向记者回忆,他那天赶到湖南省高院,将一叠叠案卷细致地复印回来。夜里,当端着茶杯一页页翻看案卷时,他立刻明白自己“摊上大事了”——因为,接的这个活,极可能是一个冤案。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个发生在2003年秋季的命案,由于牵涉两个学生争夺女友和争夺导师的宠爱等各种纠葛,在湖南省湘潭市坊间,曾传出多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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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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