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高速公路上跳起了“广场舞”
长春市的刘先生21日来电称:4月20日,我开车经过抚长高速公路243公里处,看见一个女子在高速公路上跳起了广场舞,挺搞笑的,但这实在太危险了。
新文化记者刘长宇核实报道: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伊通大队了解到,4月20日14时20分,民警也监控到了这个情况。民警在监控屏幕里看到,该女子手舞足蹈地在高速公路路面上跳起了“广场舞”,过往车辆纷纷避让。
路面巡逻民警立即前往事发地点进行处置。不到5分钟,巡逻民警孙国军、刘熙源赶到了事发地,制止女子继续跳舞。女子自称姓姚,是营城子收费站附近的村民,她手里拿着一把刀,说自己到高速公路边来挖野菜,有些累了,就到宽敞的路面来跳舞,舒活筋骨。为避免发生事故,民警将女子送出高速公路,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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