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还需照顾希望法庭减轻处罚
案发后,杜某与其家属、陈某退还永嘉县华联超市有限公司现金、房子、车子、黄金、手机等财物合计约人民币1108061元。
今天的庭审,杜某具体的侵占金额、以及是否自首,成为庭审的焦点。
杜某对侵占公款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认为金额没有这么多,“大概200万左右吧”。她说,时间过去太久,记不清楚了。
而部分证据的缺失,也致使真正的侵占金额,无法准确统计。
虽然,杜某于2014年6月19日,前往永嘉县公安局自首。但公诉人不认为,杜某有自首情节,因为对于陈某的犯罪事实,杜某前后口供不一致,先是说受陈某指使,后又翻供说不关陈某的事。
记者从永嘉县公安局了解到,陈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事实被警方刑拘,目前被取保候审。
杜某在法庭上说,对所做的事情非常后悔,希望法庭看在自己为人母的份上,家中现在7周岁的女儿还需要照顾,希望法庭能减轻处罚。
法院未当庭宣判,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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