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坐了15年多牢,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深圳原宝安区委书记虞德海在第8次提起减刑申请后终获得成功。昨日(28日),记者获悉,虞德海已于本月(2月)15日刑满释放。
现年70岁的虞德海系湖北省荆沙市人,2001年12月,虞德海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深圳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河源中院审理查明,虞德海在服刑考核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获得嘉奖25次,2013年1月获得表扬;2013年6月获得表扬;2013年12月获得表扬;2013年12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2014年8月获得表扬。且虞德海属于自首并已退清赃款、赃物,为此采纳对虞德海减刑的建议,裁定予以减去有期徒刑3个月21天,刑期执行至2015年2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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