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城市历史社区视频云南新加坡德国荷兰滚动

人大代表:贪污受贿5000元起刑点不能变

2015-03-15 07:08:14来源:北京晨报 分享:
字号:

\

  全国人大代表李大进: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两会上提交了“明确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标准”的建议。李大进认为,贪污受贿的5000元定罪起刑点坚决不能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标准,具体标准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掌握,或由“两高”制定司法解释。

  作为在一线从业律师,李大进表示,多年的司法实践证明,5000元的入罪标准,已经获得社会认同,是与官员收入情况、社会公众心理相适应的一个标准。“不能因为收入提高、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了,贪污受贿入罪标准就随之提高,放纵贪腐犯罪。”

  李大进认为,这个起刑点不能变,但量刑标准却要改变。“原来定的量刑标准,和人们对贪腐行为的认知有一定差距,甚至带来质疑,同样是贪污了10万元,不同地方量刑不同。”

  晨报记者 邹乐 王萍/文

  李木易/摄

责编:庞晟

关键词:贪污受贿犯罪,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定罪量刑,全国人大代表,入罪
分享/关注:
评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