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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落马官员忏悔录:经常需要脱光衣服 拿着内裤抖落

2015-03-03 08:14:57来源:北京晚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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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官员的忏悔存在套路化、模式化的问题”

  北京晚报: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空前加大,落马官员人数陡增,我们注意到,大多数官员东窗事发后都会进行忏悔,正如您在《远离贪腐–2000年以来落马官员忏悔录的警示》一书中所言,“贪官一族似乎成了当今中国最具‘忏悔意识’的一个群体”。然而,网上流传一种说法,叫“贪官一忏悔,群众就发笑”,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徐苏林:对于落马官员的忏悔,我个人是希望能够从积极、正面的角度给予肯定,但不得不说,一些官员的忏悔存在套路化、模式化的问题。

  其中一种可以概括为“出身论”。出身苦是时下一些领导干部犯罪后必然要插在自己头上的一根颇为好看和醒目的标签,往往用来博取人们的怜悯和同情。苏顺虎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就曾哭诉自己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兄弟8个有6人夭折,父母常年患病,学习用具都是靠自己捡破烂儿换来的。

  还有一种常见的是“功劳论”。说这些贪官没干事,没有做过好事,可能有点冤枉。从干部选拔的机制上说,一个毫无政绩的干部是不可能获取更大的权力的。何况为了职位的升迁,不少贪官是很会在政绩上做文章的。张曙光在悔过中就不忘陈述自己为高铁事业做出的贡献,以求“将功折罪”。

  联想到近年来一个又一个贪官在法庭上、在囚室中表现出来的“痛心疾首”的忏悔,不难发现一个颇为有趣的老套路,即“忏悔”是假,开脱罪责是真;“痛心疾首”是虚,求得宽大处理才是实。正是因为这些忏悔从形式到内容都大同小异,导致公众产生了“审丑疲劳”。而作为办案人员,应当秉承理性态度,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来对待这些忏悔,严格根据犯罪事实本身定罪量刑,不能被一些假象所迷惑。

  “连忏悔书都要抄袭借鉴别人的‘作品’,可见其平时的‘官僚’表现到了何种程度”

  北京晚报:除了套路化、模式化以外,一些落马官员的忏悔书甚至涉嫌抄袭,从中反映出哪些问题?

  徐苏林:涉嫌抄袭的忏悔书反映出这样一个社会现象:“贪官都是相似的”。许多贪官的腐败行为的确具有共性。尽管身居不同的职位,分管不同的领域,贪污受贿的手法程度不同,包养情妇的数量不同,但纵观众多贪官的劣迹,还是具有不少共同点。比如放松思想的改造和法律政策的学习导致官员道德失范,个人权力欲望膨胀和政府干预市场导致寻租活动的高涨,现行官员任用制度的缺陷和各级监督的乏力导致个人权利过于集中等等,用这些共同的套路去分析每个贪官的个案,基本都能找到影子。

  因此,当贪官们回想自己的犯罪轨迹,忏悔自己的犯罪原因时,得出基本相同的结论,甚至使用一些相同相近的字眼,表达出相同的情感,也就不足为奇。

  其次,涉嫌抄袭的忏悔书折射出这些官员受形式主义的影响之深。连忏悔书都要抄袭借鉴别人的“作品”,大讲官话套话,可见其平时的“官僚”表现到了何种程度。现在一些官员工作作风浮夸,不论大会小会都有秘书代笔,自己只管照本宣科,时间长了,形成行为定式,根本不会自己思考,不会自己讲话。这种习惯到了法庭上也一时改不了,没有了秘书代笔,只好进行“抄袭”,没有了真情实感,只有大话空话假话。

  第三,涉嫌抄袭的忏悔书说明贪官缺乏诚心,根本没有忏悔。某些官员因为腐败受到法律惩罚时的心态,往往不是悔恨、自责,而是抱怨为什么别人没有被查处,而自己如此倒霉;不是感觉对不起党的培养和组织的信任,而是为自己想后路,如何能够减轻罪责,自我保全。有了这种心态的影响,贪官的忏悔完全是一种做秀,成为其自我宣泄自我标榜的工具和谋求减轻惩罚的“救命稻草”。

  “公众喜爱‘斤斤计较’的特性是对付官员小腐败的最好武器”

  北京晚报:前不久,江苏省纪委将季建业的悔过书作为典型教材,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来自心灵深处的忏悔》栏目,而《检察日报》从2002年起,就在“廉政周刊”开设“忏悔录”专栏。既然不少落马官员的忏悔真假难辨,我们又为何常常要学习和剖析?

  徐苏林:剖析落马官员忏悔录,价值之一在于启迪同侪,教育来者,警策所有为官者当廉洁从政。成克杰逢年过节“从最初在家收些烟酒,发展到带着小孙子走遍广西全境向各级官员索要压岁红包”;胡长清逢年过节“从最初躲在宾馆里偷偷吃喝嫖赌,到后来堕落为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胡办事”。这些都不难看出贪官落马的轨迹。在年关到来之际,每一位手里有职有权的干部,都应吸取教训,提高警惕,防微杜渐,过好“廉关”。

  价值之二在于帮助我们反思各项防范贪腐的法律、政策、制度、机制和具体措施到底有哪些不完善之处。例如,一些地方至今仍然没有重视和启用的全方位、严密的事先防范机制。

  有的贪官一开始千推万辞地不受贿,有的贪官内心里盼望在自己滑向深渊的过程中,会有人来拉拉他,有的贪官则是在看了有人在贪腐以后,才放心大胆地“随缘”的……可见,不论这些贪官本质怎样,如果组织监督足够到位,一些关节点上有谁能够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甚至打一闷棍,或者让环境焕然一新,也许他们就不至于上刑场、下大牢。

  除了组织监督,还应从制度上赋予普通公众以全方位监督官员行为的权利。公众喜爱“斤斤计较”的特性是对付官员小腐败的最好武器,有助于防止官员在贪腐道路上越走越远。例如,现在高档饭店门前很少再能看到公车,就是因为公车车牌很容易被路人拍下传到网上进行曝光,这种新媒体环境下的公众监督力量不容小觑。

  “对于国土、金融、能源等重灾区出现的‘前腐后继’现象,更要反思背后的制度漏洞”

  北京晚报:能否结合具体案例,谈谈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新常态下,我们应当如何科学解读、理性看待落马官员忏悔录?

  徐苏林:十八大以来,大量高官的相继落马让越来越多人意识到,反腐是要“动真格”,这对于做好党员干部的预防教育,强化法治精神来说是良好的契机。

  对于落马官员的忏悔,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观表象、看热闹,还应当深入思考其堕落的根源在哪?究竟栽在了哪里?为什么没有能避免?是主观上的原因,还是客观体制、机制、土壤等给了其机会?对于我们完善惩防体系,防范更多的官员落马有哪些启示?尤其是对于国土、金融、能源等“重灾区”出现的“前腐后继”现象,更要反思背后的制度漏洞。

  以刘志军案为例,我们除了看到他在悔过书中对自己“放松了学习,放松了警惕”的剖析以外,还应看到整个铁路系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铁路部门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的僵化体制中,垄断而封闭,拥有自成体系的司法系统,甚至带有一定的军事化色彩。大到高铁战略的制定,小到具体高铁项目的规划、招标、施工、验收,总体缺乏公开透明的程序。更严重的是,凭借垄断,铁路部门过去几年因发展高铁而掌控了巨额的资金和资源,而这些资金和资源实际上被掌控在少数几个人手中,酿成了重大的腐败案件。另外,在中国特有的行政审批制度之下,如何监管审批者所拥有的权力,并确保他们所掌握的权力能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求得最大平衡,也是一道难题。

责编:贾雯帆

关键词:忏悔,忏悔录,贪官,官员,脱光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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