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日前,石景山法院受理了这起乘客起诉地铁公司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邵某诉称,其于2014年10月31日上午7时40分左右,与同事魏某一起乘坐地铁1号线上班。时值早高峰,站台无人维持秩序,地铁门还没有完全打开乘客就开始拥挤。邵某被人群推进了车厢,随即他感觉到右腿刺骨疼痛,右脚扭曲变形。
当列车到达古城站后,车上乘客将邵某抬上站台,古城地铁负责人和地铁值班警察帮助邵某拨打了120,整个过程被古城地铁站工作人员全程摄像。
随后,邵某被送至首钢医院,被确诊为右腿小腿骨折、韧带断裂,通过手术植入一块钢板及8根钢钉。目前,虽然距手术已经过了大半年之久,但是邵某仍然自觉小腿及脚肿胀麻木无法长时间走路及下楼梯。
由于邵某工作需要长期站立,这次意外受伤导致其失去了工作。邵某认为自己正常买票排队乘车,但是却未受到保护,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地铁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4233.19元。
目前,石景山法院已受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地铁乘车安全如何保障?
德国灾难问题专家马丁·福斯博士认为,当人们在极度拥挤、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微小事情都会很快改变集体的情绪,引发恐慌,导致踩踏事故发生。
这种现象在地铁人流高峰时表现得更为明显。深圳社会观察研究所执行董事刘开明认为,地铁是人员密集区,上班高峰期更是如此,意识到危险时,大多数人会因求生本能慌不择路,此时最容易引发拥挤甚至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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