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80后夫妻,丈夫因不满妻子只会看肥皂剧、追星,没有共同话题,无法沟通,将妻子告上法庭,提出离婚诉求。妻子称庭审前一晚仍有夫妻生活,不承认感情破裂。广州花都法院以离婚理由不充分驳回丈夫诉求。
80后的宋先生2009年和凌小姐登记结婚。结婚5年来,宋先生认为由于双方缺乏了解,生活习惯、兴趣爱好不同,无法沟通,婚后矛盾不断,想和凌小姐离婚。庭上,宋先生对妻子怨言连连,“每次旅游乘兴而去,吵架而回”,“半年都不搞一次卫生,家里乱作一团”,“总是在聚会、工作时打电话,挑起事端,甚至辱骂同事朋友”,“更可怕的是,妻子从来不关心时事、不看书,只会看肥皂剧、追星”。
妻子凌小姐当庭提出,庭审前一晚仍有夫妻生活,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没有分居,因此不同意离婚。
法官提出,根据《婚姻法》,例如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属于感情破裂。但法院认为,双方自愿登记结婚,说明有一定感情基础。而且,原被告双方一直有夫妻生活,因此表明夫妻生活虽出现裂痕,但并未破裂。并告诫原、被告均应努力消除误会、加强沟通、互敬互爱、相互体谅,维护好这份夫妻感情,修复裂痕。
法院以原告请求离婚的理由不充分驳回,不准原被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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