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本报曾以《未婚女子“被结婚”民政局说“改不了”》为题,报道了宿州女子小婷身份信息被冒用结婚,结果已婚记录无法撤销一事。无独有偶,亳州女子李敏(化名)也遭遇了类似的尴尬。当她和男友兴冲冲地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时,却发现自己已经“离婚”。明明第一次结婚竟然成了“二婚”,这让李敏无法接受,她希望相关部门撤销自己的“离婚”记录,可同样被告知撤销不掉。
第一次到办证点
被告知十年前就“结婚”
李敏告诉记者,7月15日,她和男友带着各种所需证件到亳州市谯城区婚姻登记处,打算登记结婚。本来是一件喜事,两个人高高兴兴的。可当工作人员输入相关信息后,告知李敏,她早在10年前就已经结过婚了。信息显示,2005年,与李敏结婚的是当地古城镇一名男子。工作人员称,这种情况下,李敏不能再次结婚。
李敏说,她看到登记用的户口本、身份证信息都和自己的相吻合,但是身份证照片上的人并不是自己。更为重要的是,和她“结婚”的那个男子,她根本不认识,“我怎么可能和一个陌生人结婚呢?”
回到家后,李敏四处咨询亲朋好友,看是否有人认识那个与她“结婚”的男子。经过多方打听,李敏了解到,那名男子是当地一名村干部的亲戚,她便怀疑是不是这名村干部做了手脚,但这种猜测却被对方矢口否认。“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真不记得是怎么被人冒用的。”李敏无奈地说。
第二次到办证点
确认已处于“离婚”状态
随后,李敏与和她“结婚”的男子取得了联系。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听她说完,对方对此不以为然:“我已经离婚了,不影响你结婚,过去的事我也记不清楚了。”
这把李敏弄糊涂了。8月初,李敏和男友第二次来到婚姻登记处。经过查询,发现这名男子和自己的确于2009年“离婚”。至于上次为什么没有查到离婚信息,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可能由于电脑系统的问题。
“因为查到冒用我信息的人已经离婚,所以我又能结婚了。”李敏告诉记者,虽然自己登记结婚了,但心里非常不舒服,“我本来是第一次结婚,如今登记的信息却显示是二婚,我和家里人都接受不了。”李敏说,这件事对她的婚姻产生了一定影响,她想撤掉这段并不存在的婚史,但工作人员表示撤不掉。
部门说法
存档的信息无法再撤销
8月24日,亳州市谯城区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婚姻登记时不仅需要本人到场,还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通过调取档案,工作人员发现身份证上的照片并不是李敏本人,也就是说,很可能是对方利用真的户口本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只是办证工作人员没有辨别出来这张假身份证。
“一代身份证,有的照片比较模糊,一般很难审查出来。”工作人员表示,再加上冒用者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一致,于是就给办理了结婚登记。对于“二婚”记录是否能撤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信息已经存档,所以无法撤销。(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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