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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讯(记者 赵婷婷)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肉身坐佛”事件,国家文物局昨日首次正式表态称,现已基本确定该“肉身坐佛”就是福建大田县阳春村1995年被盗的宋代章公祖师像,目前正梳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将与有关部门协商开展追索工作。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处长金瑞国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文物局得知荷兰德伦特博物馆保管的一尊“肉身坐佛”疑似我国福建省大田县被盗文物后,高度重视,立即指导福建省文物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金瑞国表示,根据当地遗存的照片、族谱、衣冠、坐轿等物品,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现已基本确定该“肉身坐佛”就是大田县阳春村1995年被盗的宋代章公祖师像。目前,国家文物局正在梳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开展追索工作。
这尊借自荷兰的肉身佛像其实从去年10月起就开始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一个偶然的机会,福建三明市大田县阳春村村民看到佛像的照片后,怀疑这就是被人偷走的“章公六全祖师像”。
之后,有媒体披露,该宝像内高僧坐垫上的文字显示,高僧是“章公六全祖师”,名字与阳春村失窃的“章公六全祖师像”完全一致。荷兰研究人员对宝像内高僧进行CT扫描的结果则显示,高僧生活于西元1100年左右。这也与阳春村林氏族谱记载的“章公祖师法号‘普照’,北宋年间坐化成佛。章公圆寂后,被镀金塑成宝像”时间相吻合。
根据国际博物馆理事会规定,有争议的文物不能展出。这尊肉身坐佛原先预定在布达佩斯展出至5月17日,之后前往卢森堡巡展。在引发各方关注后,荷兰方面于当地时间20日下午撤走了这尊佛像。
据了解,这尊佛像最近一次易主是在1996年,目前的所有者是荷兰一名私人收藏家,而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方面表示章公六全祖师宝像于1995年被盗。
调查
“肉身坐佛”是否能够顺利回国?
海外文物的国际追索非常复杂,在经历过对圆明园兽首的艰难追索之后,这尊“肉身坐佛”能否顺利回家是目前人们最关注的问题。
当前文物返还领域有两个国际公约,一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主要针对馆藏文物,“肉身坐佛”不属于这类。
二是1995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荷兰虽然签署了该公约,但议会至今尚未批准,因此不具备强制法律约束力。
此外,中国与荷兰之间也没有签订关于文物追索的双边协定,使得佛像的追索没有适当的法律程序可做参照。
专家认为,目前可以参考联合国《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借助刑事司法渠道追索文物,这需要两国外交和公安部门合作,且整个过程当中,证据链的搜索至关重要。然而,目前,“肉身坐佛”从中国盗出的事实尚未得到对方国家的确认,也缺乏翔实的材料作证。
据了解,荷兰文化部下属文化遗产督察局负责协调文物所有权争议,如果中国政府或福建村民团体向督察局正式提出佛像所有权争议,督察局就可能要求佛像持有者举证。
依据荷兰《民法典》中的“占有时效”条款,持续、公开、非暴力、未被争议地占有他人财物满20年,可取得该物所有权。也就是说,原持有者如在物品被盗之日起20年内未提出归还要求,则新持有者即便当年是恶意占有,也可获得该物所有权。
因此,确认这尊佛像就是被盗佛像的同时,中方应在2015年至2016年即佛像发现被盗并被他人占有满20年之前,尽快向荷方明确所有权争议的存在,从而阻止佛像持有者利用“占有时效”条款。
目前,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舒琳表示,文物部门将继续深入调查充实和完善相关信息资料,为该“肉身坐佛”的身份提供更为充分的佐证,并同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通过正规渠道,开展该文物的确认和追索工作。
责编: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