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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院和姐姐周华都不在深圳打工,姐姐周华在重庆梁平带孩子,没有上班,姐夫在梁平安装防盗门锁,月收入约3000元。周院在四川广安做水电工,月收入约3000元,老婆在家里带孩子,没有上班。
周院说,父亲出事后,政府信访办调解多次也没有达成协议。他们最终想到走司法程序。可走司法程序需要办的手续实在太麻烦,他们文化程度不高,实在没办法了才想到找律师。
周院说,由于父亲生前所在工厂的老板不安排他们食宿,他只好做临工来维持生活。周院的母亲鄢家琼说,和厂里交涉完后,她就会回到老家,照顾公公和孙子。
对于将来法院的判决结果,周院说,不管法院怎么判,只要是法院给出的结果,我都认了。
“我不忍心他一直躺在那里。”6月24日,周院告诉澎湃新闻,由于不忍心看到自己父亲一直躺在殡仪馆,他向殡仪馆的管理人员提出将父亲火化的要求,该管理人员再听说事情经过后,免除了周永德的火化费。6月20日,周永德已被火化。
周院说,现在全家人已于6月21日返回老家梁平,剩下的事宜只有交给律师了。
鉴于用人单位拒不赔偿,也不支付火化费,周立太代理死者家属,已向横岗社保站申请工伤认定。
律师看法:高龄农民工受法律保护有依据
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农民工维权的律师周立太,也是周院委托办理此案的代理律师。
周立太说,中国现行法律只有禁止招收童工的规定,法律未禁止招收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从事劳动,法不禁止而可为。即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只要企业愿意接收,服从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企业按月发放工资,双方之间形成的关系就是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
况且,中国农民并无退休年龄的规定,国家规定男性60岁,女性50岁的工人办理退休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企业及有关部门不能以此作为拒绝赔付超龄农民工的因工死亡的条件和理由,这是现代法制和文明社会不允许的。
其实此案也并不是深圳市第一起高龄农民工在工作岗位猝死的案件。
2013年8月18日,重庆垫江县村民皮大明的妻子朱世琼在深圳市普莱斯眼镜厂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皮大明随后委托周立太为其代理此案,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3年9月30日,该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朱世琼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5条规定,对皮大明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皮大明不服,遂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判决皮大明败诉,皮大明不服,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赵雪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