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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可帮人进央企 骗名酒千箱骗财百万

2015-03-18 14:28:50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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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可帮人进央企 骗名酒千箱骗财百万

  事业单位有编制、能落户,这些“光环”总是让求职者趋之若鹜。但僧多粥少,有些人不吝花费重金找人托关系,这也让不法分子寻得可乘之机。顶着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局(下称“发展局”)人事劳动保障委员会主任的头衔,魏勇力以找央企并解决户口的工作为由,骗取多人近百万元。魏勇力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后提出上诉。今天上午,该案二审在一中院开庭审理。

  收钱帮找工作 还骗名酒千箱

  魏勇力今年50岁,大专文化,案发前无业。据一审检察院指控,2011年9月至10月间,魏勇力在本市海淀区等地,以为被害人刘某的亲属找工作为由,分两次骗取刘某28万元,后魏勇力在刘某的催要下于案发前退还16万元,剩余12万元由魏勇力家属于案发后退还。

  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间,魏勇力在海淀区万寿路甲4号院等地,以为被害人杨某朋友的儿子、被害人庄某的儿子找工作为由,分两次骗取杨某35.5万元,骗取庄某22.5万元。

  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间,魏勇力以与被害单位成都市天府骄子酒业有限公司合作生产、销售特供酒为由,骗取被害单位“五粮原浆酒”、“虫草酒”共计1740箱,后退还791箱和17万元,剩余款项未退还。

  2012年10月28日,魏勇力被抓获归案,剩余赃款未退还。

  虚构身份行骗 自己其实无业

  自己没工作,还言之凿凿地说能给别人找工作,魏勇力打的就是自己是发展局主任的幌子。但实际上,这个主任并未获得任命。

  发展局局长张某证言显示,其与魏勇力认识两三年了,魏勇力当时自称国资委职业经理人培训中心副主任,曾经合作搞过培训,后张某雇魏勇力到发展局人事劳动保障委员会当主任,但未正式任命。

  2009年,魏勇力托人在万寿路甲4号院找了办公地点,说是某中央领导批的楼,可以拿出来给发展局白用5年,张某就跟魏勇力合作在此楼挂了体改办的牌子。

  后来,张某了解到该院是租的,于是开始怀疑魏勇力,后在2012年8月彻底解散了该部门。

  谎称能进央企 骗28万活动金

  2011年3月,魏勇力认识了某部队大校蒋某以及其妻子刘某,魏勇力一句可以安排刘某侄子进入带编制的央企工作并解决北京户口,便哄着刘某交出了28万元活动资金。随后,魏勇力以央企不行,再进五大银行工作,但银行有内部调整等借口百般拖延。2012年2月,刘某在网上发现很多关于魏勇力和他单位的负面信息,要求退钱,在退了16万后魏勇力便失去了联系。

  本案的其他几名被害人也是因为找工作而将几十万元交给了魏勇力。魏勇力曾承诺他们,可以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北京铁路局、银监会、国有五大行等单位找到解决户口的工作。

  今天二审庭审 现场大呼冤枉

  今天上午10时45分,魏勇力被带进法庭,坐在旁听席上的三位女家属都在低头抹眼泪。

  庭上,魏勇力大呼“冤枉”,对所有的指控事实提出异议,称“一审判决书上90%的内容都是错误的,很多证据都是非法证据,我要求重审。”

  魏勇力称,一审时法官没有当庭询问他本人的意见。庭上,法官反问道,那你为什么还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庭审中,魏勇力认为自己是“被利用”的,是大校蒋某在诈骗,“他将他的家庭矛盾转嫁到我身上”。此外,魏勇力声称自己与杨某、庄某等几位被害人之间属于民事债务纠纷,不存在诈骗。

  针对指控的骗取名酒一事,魏勇力称自己是代表发展局与天府骄子进行的商事活动,他代表发展局收货并达成还款协议,且代发展局偿还17万元。

  截至记者发稿,此案仍在审理中。

责编:孙蒙

关键词:魏勇力,央企,发展局,骗财,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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