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发错了,但是收款人却怎么都不愿意退还,这可怎么办?”昨日,大岭山的郭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了他的遭遇,据介绍,当时公司一共发错了23万元,最终还有1.5万元左右追不回来,有员工甚至干脆换电话号码玩起了“消失”。
对此,律师表示,离职的员工因为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获得利益,而工厂因此而减少利益,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离职员工依法应当返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律。
公司错发员工工资
郭先生是大岭山镇大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据他介绍,3月26日,该公司如期通过银行给员工发了2月份的工资。但是,最近查账时,他却发现,由于公司的财务人员操作不当,把1月份的工资单当成2月份的工资单交给了银行,导致1月份的工资重复发了一次,2月份的却没有发。
他说,1月份的工资单上一共有72名员工,有部分员工已离职,发错的工资总额约23万元。
经过劝说,有68名员工愿退还发错的工资,但4名已辞职的员工则和公司打起了“游击战”,不愿意正面沟通。
“我们从银行卡的记录发现,当时发完工资后,有人立刻把钱取走了。”郭先生说,随后,公司和银行跟当事人沟通,但对方不愿退钱,甚至有时候电话都不接。
员工称钱是自己应得的
昨日,记者联系了4名员工之一的张先生。“当时收到这笔钱也没感觉太奇怪,因为我2月份的工资也没发。”张先生说。
据张先生介绍,2月份他在该公司做了十天后辞职了。“老板年前承诺的分红没有兑现再加上2月份工作的10天,当时看到银行卡里多出来的4300元,以为是这些钱。”张先生称,这钱是自己应得的。
记者昨日拨打电话发现,有一名员工称回了老家,银行卡不在身边,如果银行自己把钱划走,他没有意见;有一位员工则改了电话号码,玩起了“消失”;另外一名员工,电话一直未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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