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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记者卧底替考”不构成犯罪

2015-06-08 04:06:03来源:新京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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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表示,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组织替考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对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相关处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参与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部强调,对于考试管理不力以及违规违纪等行为,将一律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责编:赵军

关键词:替考,教育考试院,考卷,湖北教育厅,南昌十中 聚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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