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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冤假错案,需要坚持罪行法定、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将人权司法保障落到实处。”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级法院院长马新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谈到“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时,专门提到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嘉达纺织股份公司细纱挡车操作教练林欣欣说:“我旁听了念斌案的审理,疑罪从无,法院有担当,要勇于面对错误、承认错误,加以改正,才能彰显法治精神。”
如何从源头防范冤假错案引发了审议“两高”工作报告的全国人大代表们的热议。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说:“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过程中,片面强调‘命案必破’,忽视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尊重法律程序,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现象时有发生,而公检法机关相互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没有落实,检察院和法院对有瑕疵甚至非法取得证据也视而不见,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戴仲川说:“源头防范冤假错案,要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和审判中心主义改革,对于刑讯逼供、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不仅不能作为定罪量刑证据,还要依法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要特别防范可能出现的变相刑讯逼供,如不让犯罪嫌疑人睡觉、喝水和休息等手段,要将审讯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落到实处。”
马新岚说:“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对法院来说要坚持以庭审为中心,所有证据要在法庭上质证,根据法定的证据裁判规则予以甄别认定,真正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车尚轮说:“减少冤假错案,要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这也有利于职业化队伍的建设。”
与会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认为,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源头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正在建立,人权司法保障将逐步落实,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将有制度保障。
两会
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问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金
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泽林表示赞同。他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各级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的时间,并对其执行方式予以明确和统一。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建议,要将高利贷纳入法律管制,情节严重的高利贷可以考虑纳入刑法进行打击,对职业放贷人和收贷人进行重点控制。完善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制度框架,明晰合法借贷与高利贷界限。“民间借贷行为是允许的,但是高利贷是非法的,如果利率明显超出法定最高利率一定幅度,就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
●现行质量法制重点关注的是质量安全,鲜有涉及质量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总经理李家民呼吁,应尽快制定质量促进法。通过该项法律的制定,体现质量政策引导、质量红线作用和质量环境建设,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强质量激励机制建设,强化违法惩罚力度,规范市场运行机制,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对产品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实践证明,由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有效地保证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建议,加快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将人民监督员制度内容纳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草案)》,单列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应当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决定》。
●大数据技术具有定位、搜索、挖掘和深度分析功能,运用大数据和网格化技术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可以不干扰城市正常运转和市民正常生活。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郑惠强建议:梳理重要“商业圈、文化圈、生活圈”等人口密集区域人流数据,构建基于
大数据和网格化技术相融合、相支撑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统一规划,协同管理。破除部分行业单位在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利用中的壁垒,为大数据和网格化技术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全国人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包瑞玲建,对农村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进行集中养老。建立专项资金,民政部门负责摸底,扶贫部门负责立项,以行政村或中心村为单位建设、运营和管理。养老中心的运营费用采取“集体筹一点、个人筹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
慕平代表:
诉讼案件呈增多态势需高度重视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表示,当前诉讼案件正呈迅速增长态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否则将可能影响到当事人权益保护和司法公信力提高。
据了解,目前北京“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去年北京市法院审判的各类案件共46.5万件,同比上升了10.6%,部分基层法庭的案件数突破300件。
慕平表示,从全国法院和北京法院去年情况看,受理案件增加非常明显。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估计今年法院受理案件还将保持继续增长态势。“这种情况如果不引起充分重视,可能会引起超审限案件增加、审判质量下滑问题,最终还将影响当事人权益保护和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为此,他建议积极推进案件审理、调解分流,加强诉讼材料基本建设,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审判流程,加强审限管理和案件的质量评查,确保案件审理效果和质量能力同步进行。
同时,要针对不同法院人案差异较大情况,积极探索案件集中管辖、指定管辖等,促进各法院间的工作压力相对平衡,并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探索依据案件数量确定法官人数,使法官数量能和承担的任务相匹配。
责编:杨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