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避免因病返贫的情况出现,我们国家可以规范大病医疗中巨额花费的应用范围,同时建立阶梯式的医保支付体系,提高部分群体的支付能力。
在政协会议的总工会会场,委员罗茂乡谈起大病医保时,举例说道,他们单位的一名厅级官员,为了看病把房子卖了。
虽然不清楚是什么疾病拖走了这位厅级官员的房子,也没必要就这位官员的身份而做过度解读。但为了看病而全家返贫的现象,现在几乎已算不得新闻了。
应该说,这些年来我国的医保体系的确有了很多进步,例如医保范围的不断扩大。还比如医保花费的实时结算,不但省去了广大患者年底报销的繁琐,也免去了许多家庭看病垫资的烦恼。此外,医保额度也在不断提高,北京地区的年度医保额度,从几年前的十几万元提高到30万元。
但为什么还是有许多家庭因病返贫甚至到了卖房卖地的地步呢?一个很大的原因就在于,目前的医疗保险,主要还是立足于基本医疗方面,以北京30万的个人年度医保支付额度看,对于常见疾病,的确显得比较厚实,但是,一旦涉及肿瘤、移植或者慢性疾病康复等一些大病,就显得杯水车薪了,因为这些疾病常常在几天之内,就可能将几十万元挥霍一空,如果想要完成规范的治疗疗程,花费常常数以百万计。在这个时候,医保提供的支付就显得十分有限了。
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源于我们国家缺乏梯度式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医疗救治方面,缺乏针对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医疗机构,在医保支付方面,也缺乏成熟的,针对高收入群体的补充医疗保险体系。表面上看是大家实施了医疗公平,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针对各类群体相适应的医疗流程,不论收入多寡,大家采取差不多的医疗服务,必然会令部分家庭不堪重负。
另一方面,我们国家的基本医疗收费虽然低,但大病涉及的医疗技术,定价却十分紊乱,一些手术费动辄好几万,在ICU观察一天也是好几万,然而,其中的医疗花费是否合适,治疗是否必要,却常在新技术、新方向的光环下,脱离了医疗常规的监管。
所以,要避免因病返贫的情况出现,我们国家可以规范大病医疗中巨额花费的应用范围,保证合理医疗,与此同时,应建立阶梯式的医保支付体系,提高部分群体的支付能力。只要多管齐下,因病卖房的现象,应该能够得到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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