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7月23日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开幕,最后一天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举行。13位代表与会,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参加会议。
重要内容: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选举产生中央局,陈独秀为中央局书记。
历史意义:宣告了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从此中国出现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行动指南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举行。12位代表与会,代表全国195名党员。
重要内容: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等9个议案。
历史意义:第一次明确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第一次喊出“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举行。30多位代表出席,代表全国420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参加会议。
重要内容:对国共合作的方针和办法作出了正式决定,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
历史意义:正确地估计了孙中山的革命立场和国民党进行改造的可能性,采取的国共合作方式既有利于国民党的改造,又有利于共产党走上更广阔的政治舞台,得到锻炼和发展。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上海举行。出席大会代表的20人,代表全国994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参加会议。
重要内容: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等议案。陈独秀代表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历史意义:第一次明确提出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问题,并对民主革命的内容作了比较完整的规定。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汉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82人,代表全国57967名党员。以罗易、多里奥、维经斯基组成的共产国际代表团和苏联顾问鲍罗廷参加会议。
重要内容:陈独秀作《政治与组织的报告》;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五次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等7个议案;明确规定实行民主集中制、将中央执行委员会改为中央委员会、设立中央政治局等;第一次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
历史意义:提出了争取无产阶级对革命的领导权、建立革命民主政权和实行土地革命的一些正确原则。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苏联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42人,代表全国4万多名党员。
重要内容:瞿秋白作《中国革命与共产党》的政治报告,周恩来作组织报告和军事报告,李立三作农民问题报告;通过《中国共产党党章》等18个文件。
历史意义:明确中国仍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现阶段的中国革命仍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主义革命,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总结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教训,在一系列根本性的问题上澄清了党内长期存在的错误认识。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在延安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547人,候补代表208人,代表全国121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毛泽东致开幕词,向大会提交《论联合政府》的书面政治报告并作口头报告;朱德作《论解放区战场》军事报告;刘少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周恩来作《论统一战线》发言。
历史意义:制定党的政治路线,确立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真正形成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以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载入党的史册。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026人,候补代表107人,代表全国1073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作政治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国民经济“二五”计划的建议的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的建议》等议案。
历史意义:宣布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取得决定性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来;提出国内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描绘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强国梦想,显示出党的团结和党的事业兴旺发达。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512人,当时全国共有党员约2200万人。
主要内容:通过《在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议案。
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249人,当时全国共有党员约2800万名。
主要内容:通过《在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议案。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510人,代表全国3500多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通过《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党的章程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议案。
历史意义: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宣告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在揭批“四人帮”和动员全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545人,候补代表145人,代表全国3900多万党员。
重要内容:邓小平致开幕词;通过《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报告;通过《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
历史意义: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命题;提出从1981年至20世纪末力争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奋斗目标;指明了我国新时期的前进方向,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代表全国4600多万党员。
重要内容:通过《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议案。
历史意义: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完整地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制定了到21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战略。邓小平强调:“要继续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连语言都不变。十三大政治报告是经过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个字都不能动。”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989人,特邀代表46人,代表全国5100万党员。
重要内容:江泽民作《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报告;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议案;决定不再设中央顾问委员会。
历史意义: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写进党章;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标志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048人,特邀代表60人,代表全国5800多万党员。
重要内容:江泽民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报告;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议案。
历史意义:提出21世纪前50年“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明确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114人,特邀代表40人,代表全国6600多万党员。
重要内容:江泽民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历史意义: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和13年的基本经验;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勾画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
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213人,特邀代表57人,代表全国7300多万党员。
重要内容:胡锦涛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报告;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历史意义:全面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改革开放近30年的伟大进程、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首次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了概括;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全面部署。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268人,特邀代表57人,代表着全国8200多万党员。
重要内容:胡锦涛作《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报告;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选举习近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历史意义: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和总任务;开启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美好未来的崭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