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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奸”后赴广州取证的湖南女子    (11/19)

查看原图 2015-11-09 16:07:22来源:大粤网
被“强奸”后赴广州取证的湖南女子
2014年1月9日,陈蔚约赵某到长沙一餐厅见面,并让他写下一份书面说明,说明中他承认了当天确实和陈蔚发生性关系,但他否认是强奸。有了这份至关重要的书面证明,公安机关当天下午就将他抓捕归案,赵某在派出所中做的笔录也对他的酒后性行为,即“奸”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公安也通过参加聚会的几个同学,对陈蔚当时醉酒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综合以上材料证据,公安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但因证据不足无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只能对赵某进行6个月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交由广州天河区五山路派出所执行,直到7月份又变更为取保候审。陈蔚透露,在被执行“监视居住”期间,赵某仍在原单位正常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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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上午,广州街头一个高挑的湖南妹子吸引了路人的目光。她叫陈蔚,今年36岁,已婚,任谁也想不到两年前,这张精致妆容的脸背后经历过什么。据陈蔚介绍,2013年10月19日晚,她在长沙参加初中毕业20周年聚会时,被一个在广州工作的男同学强奸,男方大方承认当天跟陈蔚发生了两次性关系,但否认是强奸。从两年前报案到现在,案件屡次被认定为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案件判决至今仍遥遥无期。

(责编:王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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