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私挖地下室:投资成本120万元,身价立增1000万元
在王雷看来,近年来违章建筑产生的动机,正在从以前的提升自身使用面积为主转变为提升商业价值和获取利益并重的局面。“我是老北京人,以前有违建的也就是小打小闹,占点小便宜为自己方便,现在很多都是冲着增值去的,房产中介近几年接到这种房产买卖的活也逐渐增多,典型的就是现在北京的四合院,挖地下室不仅扩大了使用面积,更为了对外销售时能提高价格。”王雷说,“出售四合院,有地下室往往是最大的卖点。”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此前的公开报道,在网上搜索“四合院出售、地下室”等关键词,依然可以发现多处带有地下室的四合院在出售。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德内大街93号院坍塌事件发生之后,“顶风作案”私挖地下室的情况依然存在。
分析人士解释称,成本小、利益巨大是诸多人顶风违建的动机,在北京城区内很多地方都不允许建设高楼的情况下,挖地下室成为业主提高房屋售价的不二选择。
有业内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以北京市西城区东官房胡同四合院为例算了笔账:300平方米的四合院,以目前北京四合院市场每平米15万元的较高报价,售价约为4500万元,挖同等面积的地下室,按装修公司的4000元每平米报价,成本为120万元左右,但因为有了地下室,四合院的“身价”立马增加1000万元。
网友批评城管等执法部门:对豪宅违建束手无策,执法“挑软柿子捏”
北京西城区政府曾在93号院事故发生后表示,2014年7月底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就对德内大街93号院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该院落有工人正在偷挖地下室,马上要求停工并扣留了施工工具,责令施工负责人限期到城管执法队递交施工手续,并要求施工负责人转告业主到规划分局接受调查。
然而,几天后,只有一名工人到城管部门递交了由规划部门核发的只允许翻建三间住房,规划面积为69平方米、层数为一层平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4年8月4日,城管部门依据北京市228号令《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将德内大街93号案件发函移交至西城区规划局,而业主一直没出现。2014年10月13日,93号院申请翻修竣工,西城区规划局提出,必须业主亲自到场才能验收,这才见到了业主李宝俊,并告知施工许可证不包括私挖地下室,无法验收,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其违法建设行为正式立案。
当时,李宝俊本人同意按照要求回填地下室。此后,执法人员多次到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已围上围挡、大门紧闭,未听到违规施工的动静,也再未接到市民的举报。
而实际的情况是,对于有关部门要求回填的要求,业主只是嘴上说说,实际却仍在持续偷挖。
众多网友吐槽说:一面是屡见报端对普通民众房屋的强硬拆除,一面是对豪宅违建的束手无策,有关部门在执法中缺乏公平性,在“挑软柿子捏”。
对此,一名接近北京城管部门的人士周瑾(化名)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执法部门在处理违建时确实难以做到一致对待。不过周瑾解释说,这是有原因的——城管执法部门级别不够。“还是受到很大的约束,一般敢于搞大动作违建的人都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就说这次这个人大代表吧,人家基本上比地方城管部门的一把手级别(地位)都高,比如一个执法大队长也才正科、副处,城管要去对他做些什么处理措施难免投鼠忌器,所以还是级别太低,不敢查,也查不动,除非上面有指示。”周瑾说。
周瑾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北京目前对违建进行监管的政府部门主要有两个,分别是城管以及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行政处罚法》。
据周瑾介绍,违建情况多数是根据居民举报掌握,也有上街检查获取。发现违建之后,处理违建的程序大致如下:城管接到举报后到现场核查,查验是否具有报建手续,认定违建后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首先通知当事人自行拆除,若当事人没有自行拆除再下达强拆通知。而在已有的案例中,大多数执法都被卡在了初期的“现场核实查验”上。此时由于业主往往闭门不见,约谈不来,违建证据就无法查实。
“有些时候人都找不着,像这次这种人大代表要是躲起来你根本没法找,你又无权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也不可能违反程序直接跑到人家家里把违章建筑拆了,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不配合的话,工作会很难往下做。”周瑾说,“所以处理时间一般会拖得很长,从发现违建到处理完毕,平均周期通常都在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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