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姐妹向民警讲述事情的经过。沙区警方供图
在试衣间里穿上想买的衣服,出来转转,回去就发现挂在试衣间里的旧衣服竟然不见了!要是遇上这种事,一般人不知道会有多焦急。而对当事人——24岁的女孩李苗(化名)来说,还有更让她恼火的事:店方声称要么付账买下身上的新衣服,要么脱了衣服才能走出店门。
衣服留在试衣间被谁拿走了?
8月16日傍晚,李苗和表姐程纱(化名)到沙区三峡广场某超市购买衣服。
在服装区,李苗选好一套连衣裙到试衣间换衣试穿,将自己的T恤挂在试衣间,因短裤不影响试穿未脱短裤。出试衣间时,李苗没拿自己的T恤出来,过了一会回去竟发现T恤不见了。
“一开始,我们以为是哪个顾客一时大意,错把T恤当作店内的衣服,挂回衣架上了。因为旧T恤毕竟是个人贴身物品,没有人会拿吧?”李苗和表姐到处找衣服,甚至还花了半小时把服装区的衣架都翻遍了,依然没找到。
她们听别的顾客说,其间好像有其他顾客进出过试衣间,但问了好几个人,都没有人注意到是谁拿走了李苗的T恤。
“我们出试衣间时,提包和手机随身带着,想着没有谁会去拿别人的贴身衣物,哪知道会发生这样奇葩的事情。”程纱无奈地说。
李苗姐妹找到服装部门负责人,一名女士表示,根据服装行业的通常做法和店内提示,试衣间内的物品需要顾客自行照看。“我们没有办法,也没有义务保管。”该负责人说。
李苗发现,试衣间对面几米外有一个监控头对着试衣间门口,便要求店方调出监控,看是谁在她之后进去过。但该负责人说,她无法做主,要请示上司。然而,店方始终没有同意调取监控,也没有解释为何不让看。
要么付账要么脱了出去?
看不到监控,李苗姐妹有些为难:“其实我们并不是非要赔衣服,一件普通T恤值不了多少钱,最恼火的是无法出门啊!”
姐妹俩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在超市里选一件普通T恤先穿回家(不撕吊牌不洗涤,不影响二次销售),待超市找到衣服,双方再交换。店方不同意,建议她们报警。姐妹俩无奈只得报警。
民警赶到后建议双方先到派出所协商解决此事,但商场一名男性负责人不同意,“不行,不能出去,商场没有这规定,否则我无法向上面说清楚。”
“那她怎么去派出所?”民警问。
“要么把裙子钱付了,要么脱了出去。”该负责人说。
“太不讲理了!再说我一个女的,怎么可能脱了出去?如果你们同意借我衣服回家,或者双方各担一半责任,事情也不会闹到这样!”李苗一听就火了,指责对方太过分。
此时,周围顾客纷纷声援小李,称商家应该人性化一些,不要为一点小利伤了人气。双方互不相让,民警劝说很久后,店方终于同意让李苗穿着带吊牌的连衣裙,先去派出所调解。
经调解,商场方负责人就不妥言论向李苗姐妹道歉,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李苗对身上裙子的款式和大小没有意见,付一半的钱70元将衣服买走。
律师说法>
提供监控视频
商家只对警方有义务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雨江说,《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严格从法律角度说,试衣间是特殊的公共场所,是封闭区域,脱离了商家能够监管的范围,商家无法在试衣间范围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应由顾客自行保管个人物品。
但从道德上说,商家“要么付钱,要么脱了出门”的表态确实不妥当,需要加强个别员工自身素质和沟通能力。
律师表示,在商场、超市、饭馆、旅店、酒店,顾客的物品如果被偷,商家有义务提供监控视频的客体,只能是警方。除非商家愿意提供监控视频给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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