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图片来源:京法网事)
海外网12月22日电 “肯尼亚跨境电信诈骗案”2名台籍主嫌张凯闵、林金德21日被北京法院重判15年。台媒称,林金德早在2005年就在台湾从事诈骗工作,并多次被台警方查获,但每次都被台法院轻判,让他丝毫不怕、继续搞诈骗。不过,这次被“遣送到大陆”,是真“踢到铁板”,后悔都来不及。
台湾诈骗犯在大陆被重判
据央视报道,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凯闵、林金德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70余人系2016年4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张凯闵等44人为台湾居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等50人于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张家祥等35人于2014年6月至11月间,先后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肯尼亚共和国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语音群呼,虚构被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虚假事实,以需要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名义,骗取被害人个人及银行账户信息,诱使被害人向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或者要求被害人同意由他人远程控制被害人的电子银行账户,总计骗取185名被害人钱款29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其中68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17人诈骗数额巨大;46人系主犯,39人系从犯。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有期徒刑15年,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韩刚、张家祥、徐伟伦等83人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多次诈骗屡被轻判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遭重判的林金德,47岁,台中人,有多项诈骗、盗窃前科。台警方调查,林金德12年前曾与同伙以“假中奖”名义,要求被害人支付各种税金、保证金等,是最老旧的欺骗手法,后来该集团在丰原被台警方查获,却仅被判刑3个月。
报道称,随着岛内诈骗手法不断更新,林金德也持续“精进”、跟上“潮流”,2011年与其他成员在台中架设电信诈骗机房,林金德等人充当一线话务人员,佯称是大陆中级人民法院人员,以假检警手法诈骗大陆民众。次年,台刑事局侦破该诈骗集团,但林金德仅被判刑6个月,同样可易科罚金。他也因此有恃无恐,去年3月才会“招兵买马”到肯尼亚继续骗。
另一名36岁嫌犯张凯闵,宜兰人,没有前科,台媒分析张凯闵应是在自白及其他共犯指证下,被认定是另处机房负责人,才遭重判。
据悉,3年前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一场民宅发生火灾,意外发现2处诈骗机房,肯尼亚警方以“无照经营电信业”等罪嫌,逮捕多名嫌犯。
肯尼亚法院去年4月5日对第一处查获的23名台籍嫌犯宣判无罪当庭释放,但张智维等8名台籍嫌犯随即被遣送大陆,其余15人遭扣留。当天肯尼亚警方再破获以林金德为首的诈骗机房,逮捕22名台籍嫌犯,并于4月12日将37名台嫌全部带到机场,交由大陆方面押回。
台当局陆委会“抗议”,被指声援诈骗犯
据台湾亲绿媒体报道,台陆委会主委张小月21日赴台立法机构受访时声称,“对肯尼亚案很不满,陆委会一再要求,诈骗嫌犯是台湾人应该送回台湾处理,而判刑的刑度由于台当局不了解牵涉程度,希望大陆可以公开说明。”
台陆委会还声称,每个具体个案的事实与证据都应被充分、完整的调查,相关裁判结果才能让外界信服,并称“大陆强行将台籍诈骗犯带回大陆,台当局严正抗议。”
对于台陆委会的振振有词,岛内网友纷纷嘲讽,台陆委会这是在声援诈骗犯吗?也有网友讽刺,看诈骗犯集团的真正老板(民进党)要怎么拯救这些诈骗犯。此外,也有不少网友为判刑叫好,并称“千万别引渡回台,可以减少诈骗的几率。”
国台办:坚决惩治电信诈骗犯罪 维护两岸同胞利益
据央视消息,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2月21日应询表示,肯尼亚跨境电信诈骗案已于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宣判,审判机关已发布相关判决信息。大陆司法部门在侦查和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有关方面应旁听家属要求安排会见。
安峰山表示,一段时间以来,以台湾犯罪分子为首的电信诈骗案件频发,两岸同胞深受其害,两岸民众深恶痛绝。大陆司法部门将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是顺应民意、维护权益的正义之举,受到两岸同胞充分肯定和认同,也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大陆方面将本着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保护被害人权益的立场,坚决惩治电信诈骗犯罪,以切实维护两岸同胞利益。(综编/姜舒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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