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台籍诈骗犯张家祥等22人获刑。(图片来源:京法网事微博)
海外网12月21日电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凯闵、林金德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70余人系2016年4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张凯闵等44人为台湾居民。法院以诈骗罪处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有期徒刑15年,并判处韩刚、张家祥、徐伟伦等83人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对于台籍诈骗犯获刑,台陆委会主委张小月扬言“很不满”,还声称“台湾人就应该送回台湾处理。”
据台湾亲绿媒体报道,台陆委会主委张小月21日赴台立法机构受访时声称,“对肯亚案很不满,陆委会一再要求,诈骗嫌犯是台湾人应该送回台湾处理,而判刑的刑度由于台当局不了解牵涉程度,希望大陆可以公开说明。”
台陆委会还声称,每个具体个案的事实与证据都应被充分、完整的调查,相关裁判结果才能让外界信服,并称“大陆强行将台籍诈骗犯带回大陆,台当局严正抗议。”
对于台陆委会的振振有词,岛内网友纷纷嘲讽,台陆委会这是在声援诈骗犯吗?也有网友讽刺,看诈骗犯集团的真正老板(民进党)要怎么拯救这些诈骗犯。此外,也有不少网友为判刑叫好,并称“千万别引渡回台,可以减少诈骗的几率。”
据了解,2014年11月,肯尼亚警方在当地一民居内发现大量涉嫌用于电信诈骗犯罪的电子通讯设备,并抓获涉案的28名台湾犯罪嫌疑人。2016年4月,肯尼亚警方又抓获了2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肯尼亚执法部门此前决定将上述台籍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
近几年,台湾诈骗集团在境外的犯罪案例层出不穷,台当局不在立法上严格设限,却频频在“抢人”上大做文章。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此前回应公安部从肯尼亚带回台籍诈骗犯时曾表示,《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以来,大陆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紧密协作,持续打击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取得积极成果。但同时,也应看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两岸对犯罪嫌疑人分开处理,很多作案累累的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未得到应有惩处,犯罪赃款也迟迟不能追缴。
安峰山还指出,不少台湾犯罪嫌疑人刚被押解回台就被当即释放,有的过了不久,就再次在国外开设诈骗犯罪窝点,继续作案。这些情况使得以台湾犯罪嫌疑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屡禁不绝,给大陆民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大陆民众对此表示极其不满,强烈要求严厉打击台湾诈骗犯罪分子,追回被骗的血汗钱。(综编/海外网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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