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艾烈(左1),胡启赋(左2),文廷洛(中),陈耀成(右2)及被告郑伟成(右)。(图源:《星岛日报》资料图)
海外网12月15日电 2015年引起香港社会轰动的亚视前厂房爆炸品案上月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后,今(15)日各被告人被香港特区法院各判处入狱2年10个月至3年10个月不等。港媒早前报道指出,香港警方查获的这起爆炸品案件的目标包含特区立法会,多名被告人系新兴激进“港独”组织成员。法官则斥责被告人不知行为严重后果,应深刻反省。
3人获刑当庭再度放肆 法官严斥好好反省
综合港媒消息,香港警方于2015年6月在西贡蚝涌亚视前厂房搜出怀疑爆炸品,5名男子其后被捕,他们否认串谋制造炸药及管有炸药共5罪,其中郑伟成和彭艾烈被裁定串谋制造炸药罪成,陈耀成和郑伟成被裁定一项管有炸药罪成,彭艾烈则两项管有炸药罪成。
法官判陈耀成入狱2年2个月,郑伟成因串谋制造炸药及管有炸药罪,判囚2年10个月,彭艾烈因串谋制造炸药及两项管有炸药罪,判囚3年10个月。
香港特区西贡蚝涌亚视旧厂房2015年揭发制弹案,3名男子最终被判罪成。(图源:香港东网)
据了解,3人早前皆有案底。据香港《头条日报》消息,控方庭上读出陈耀成(36岁),郑伟成(31岁)和彭艾烈(24岁)背景及案底,3人在2015年6月15日被捕。陈于2010年承认一项藏有爆炸品罪名,该案情指他在旺角登打士街后巷点燃自制火箭,当时判社服令240小时,陈,郑二人亦曾参与所谓的“光复元朗”反水货客示威时,因管有辣椒油喷剂而被裁定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分别判囚9个月和6个月,早前上诉失败。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报道,法官薛伟成于判刑后表示,不明白为何被告对控罪里面的爆炸品会有兴趣,他们所做的事很危险,当他们在网上搜寻有关爆炸品时,其实已经是一个警号。
法官又称彭艾烈是聪明的年轻人,或许因人生阅歴尚浅,不知道自己所作所为会为他带来严重后果,但无论如何,始终要面对后果。法官嘱咐三名被告,要好好反省过去所作所为,出狱后做一个奉公守法的人,贡献社会,又着他们日后要三思而后行。三名被告离庭时,多名亲友于旁听席上大呼“加油”。
法官指,三人藏有的爆炸品均可造成很大的破坏,特别彭艾烈在寓所内收藏的爆炸品,可造TATP(炸药),而TATP(炸药)更是可以造成人命伤亡。陈耀成和郑伟成因此判两年两个月,而彭艾烈的两项藏有罪,分别判两年半和三年两个月;就串谋罪,法官不认为郑和彭有减刑因素,须判囚两年;考虑量刑整体性,郑最终判两年十个月,彭判囚三年十个月。据了解,因为他们早前已还押,故陈和郑只须坐1至3个月左右,而彭要坐10个月左右便可释放。
香港警方在记者会上展示行动中检获的证物,包括仿制枪械,制作炸弹工具及原料(图源:大公网)
警方检获“港独”爆炸品 立会被标为目标
有组织及三合会罪案调查科乙组警司李桂华在庭外表示,法官判刑时已清楚指出触犯此罪行的人士是犯了严重罪行,且对社会的公共安全构成了很大威胁。
李桂华指出,警方对此等妄顾公共安全的人士予以谴责,对此类行为绝不姑息,因使用爆炸品时行为不单会造成危险及恐慌,制造、储存及运送爆炸品时亦会对无辜的人带来很大的威胁。特区警方亦呼吁,若触犯制造炸弹的罪名,一经定罪可被判处14年监禁。
据香港《大公网》早前报道,2015年6月,在立法会即将表决政改方案的紧张时刻,香港警方于西贡蚝涌前亚视厂房内,捣破据悉是新兴激进“港独”组织“全国独立党(NIP)”的秘密“炸弹工场”,“现场作业”的十名男女核心成员涉嫌串谋製造炸弹罪名被捕,全部通宵扣查。警方搜出多支仿製枪械、高爆炸力的TATP炸药原料,标示湾仔、金钟及组织的“炸药库”位置地图。据悉,该“港独”组织2015年6月初曾扬言,政改方案倘获通过,香港将有伤亡,立法会会变成“第二个乌克兰废墟”,要港人有心理准备。
另据香港《头条日报》消息,根据该案被告人之一的文廷洛的录影会面记录透露,该“港独”组织是由一班反政府者组成,成员包括陈、郑、彭合他本人等,各人每次开会的内容均围绕反特区政府。该组织设有所谓的“科研组”,陈、郑、彭等人皆是组员,负责研究烟雾弹。文透露,彭于2015年3月自言制造烟雾弹失败,但两个月后成功,约有8至10个烟雾弹。文表示,彭曾建议在2015年6月17至19日政改表决前后,使用烟雾弹制造混乱,并着文戴口罩及拿雨伞“助阵”,他们会在特区政府总部向警方投掷烟雾弹和砖头。(海外网 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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