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看守所的监督者——检察机关,这些年也在提高管理水平上下了不少工夫。陈振东在职期间,曾推行驻所检察室网络化、动态化。在看守所安装摄像头,监控录像24小时开启,录像保存。但陈承认,当年他下大力气推行的制度,也只能“制约一部分,真正的钥匙还是在侦羁分离的制度改革上”。
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所长张宝力,也认为侦羁分离是大势所趋。“现在我们有内部监督,但是较弱,让另一个部门监督,权力有制约,力度会加强。”
不过,他同时指出,无论看守所归谁管,都不应该忽视内部管理,而且都应强调在押人员的权利保障和破案同等重要,甚至比破案更重要。
侦羁分离到底难在何处
真正的症结仍然在于决策者的安全思维重于法律思维
要想将已有60年历史的侦羁合一一分为二,现实中似乎并不容易。首先就面临着公安部门的不同意见。
上述公安部前监管局局长非常痛恨刑讯逼供,对命案必破等工作要求一直有不同看法,但是他并不同意侦羁分离。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到了1997年,预审合并到刑侦,监管局才独立出来。看守所设在预审,因为二者谁也离不开谁。比如预审员审了一名在押人员,投入到监号后,可以让看守所民警观察他的反应,这样就有利于以后的审查。如果看守所交给司法部,预审手续严格了,预审员就不容易了解在押人员的状况,这对公安打击犯罪的能力是个很大的削弱。
这位监管者的意见涉及到几个司法系统分歧的关键所在,即公平和效率孰重孰轻。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义说,看守所归司法部,实现了公平,但是打击犯罪的效率会降低,“以前可以随时抓随时审,到司法部这边来,晚上不能审,周末不能审,破案受很大限制。”
一些外界意见分析,当前社会矛盾频发,公安部门的治安压力很大,为了公平而放弃效率,这个决策并不容易做出。
实际上,看守所归到司法部在操作上并不难。王公义说,整建制过来,成本很小,像1983年监狱体制改革就很平顺。西城区看守所所长张宝力也认为这不是障碍,因为他们干的活儿和狱警并没有两样。至于有些民警不愿意从公安部的“大庙”到司法部的“小庙”,仅仅是个观念转变的问题。
早在中共十六大之后,司法部就向中央提交了正式意见,要求将看守所交给司法部管理。时任司法部部长的张福森态度很明确,看守所归公安管理,不符合权力相互制约、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过司法部领导更替后,就未向中央再次“要权”,司法部从未就这个问题公开发表意见,甚至司法部的官员在私底下也不被允许提及此话题。
公安部门的“强势”和司法部门的“弱势”,向来是外部猜测侦羁分离难以实施的原因之一。另一个被外界广为猜测的原因则涉及利益分配,一是取保、假释等监管权力本身带来的寻租,另一个是谁关押着要犯重犯,谁伸手向国家财政要钱就更方便。
但在王公义看来,这些关卡确实存在,但都不是大问题。真正的症结仍然在于决策者的安全思维重于法律思维,“公检法司都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这是主导现有制度安排的深层理念。这就造成执法部门认为破案重于人权保护,高度重视口供,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他认为,看守所归公安部管理,不过是增加了破案的方便,如果这种理念不转变,即使归入司法部,仍会出现问题。“说到底,看守所的权属改革需要高层下决心。”陈振东说。
责编:贾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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