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老虎”中,为何有人被从轻处罚?

2016-02-26 07:58:44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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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城

法院判决显示,李春城在受贿犯罪及滥用职权犯罪方面均有重大立功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和减轻处罚。

  “看不见”的影响也是量刑考虑因素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梳理发现,受贿金额、情节相近的省部级官员在量刑上也存在差异。与多位官员受贿千万获刑12年的情况不同,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1132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5年。法院审理认为,季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赃款赃物全部退款认罪悔罪,可从轻处罚。上述刑庭法官告诉“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每个案件都不一样,即使是坦白,有的可能坦白一小部分事实,有的可能坦白内容较多;基于金额和犯罪情节,合议庭在具体量刑中也有一定的裁量权,因此出现差别是允许的。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副教授雷小政认为,除了受贿金额和犯罪情节外,还要考虑其行为对被侵害客体、公共利益等的影响,公开报道中这些影响有时很难通过具体数额和情节表现出来。另有多位专家也表示,除了涉案金额和情节,犯罪过程中“看不见”的影响会在量刑中发挥作用。2015年4月17日,因滥用职权和受贿283万余元,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检察机关的指控显示,陈柏槐在任职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授意、批准将农业厅下属单位的国有划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多元”。

责编:贾雯帆、刘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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