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媒体报道称,加拿大联邦政府在辩护声明中指出,政府各部门没有合谋对付程,在处理该案时也没有心存恶意或是不合理,并且认为程慕阳所索取的赔偿“夸张、超过尺度”。此案将于2016年开庭。
当时程在这份指控中所填写的个人信息里,其生日(1969年11月14日)与红色通缉令中程慕阳的个人信息吻合。
北师大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中国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的目的地主要是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
程慕阳并不是唯一隐匿在加拿大的外逃人员。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的红色通缉令上,百名外逃人员中,逃往加拿大的有26人之多,位列所有国家中第二。
除程慕阳外,外逃加拿大的还包括四川移动公司数据部原总经理的李向东、中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原高级主管方翠英、昆明市盘龙区国税局原工会主席李文革、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原投资处处长白静、山东省临沂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原主任崔学文、广州市花都区原政协主席王雁威、葫芦岛希瑞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杨希利等。
有消息称,李向东2010年外逃时,带走现金大概有四五亿元;方翠英2012年出逃,之前分6笔盗走单位集资建房款项2600余万元;李文革前年8月外逃,涉嫌合同诈骗,据报道他曾在列治文先后购入两套物业,还曾在当地华人超市上班。
杨希利被指涉嫌骗贷4.7亿元,2012年潜逃,目前疑住在多伦多。当地有报道称之前杨每天都到该市商场超市买菜,每次都是西装革履、衣着整齐,但4月23日媒体刊登红色通缉令上他的照片之后,就再也不见他现身了。
虽然中加之间没有引渡条约,但两国已有过引渡先例。2008年8月,诈骗两单位养老保险金2425万元的邓心志被遣返,成为加拿大遣返的首个中国外逃经济犯罪嫌犯。2011年7月,赖昌星被加拿大遣返回国。
根据中纪委网站,针对外逃涉案人员一般有四种追逃方式,分别是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引渡,指的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非法移民遣返,指的是请求国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异地追诉,则指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劝返,则是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
翻阅以往的案例,引渡、遣返和劝返的实例相对较多,方式也较为直接。其中,劝返较具有中国特色,也更加高效,可以避免在引渡、遣返等过程中的一些麻烦。然而,程慕阳已经公开否认自己在中国有犯罪活动,看来劝返这条路比较难走。
那么,引渡和遣返又会如何呢?这其实取决于外逃者在被请求国的身份以及请求国与被请求国间有没有引渡条约。比如,赖昌星2011年就是经由遣返的方式返回中国。遣返与引渡相比,程序相对简单,更适用于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两国之间,只要证明犯罪嫌疑人不具备合法居留身份及说明其从所属国非法出境即可,并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出逃前在本国所犯的犯罪事实。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居留身份一直有问题,他持香港护照居留加拿大,但是随后香港护照被吊销。虽然赖昌星及其律师各种花招出尽,中加双方最后还是达成一致,将他遣返回中国,接受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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