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追责
违反中国器官移植条例
北青报:所以您对“换头术”是明确反对的是吗?
黄洁夫:我们不反对头颅移植的试验研究,科学研究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反对的是,炒作在人的身上进行临床头颅移植。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有网友质疑说我们反对头颅移植会不会阻碍科学研究发展,不是的,我们是反对现在炒作的,临床对遗体进行头颅移植。设想一下,如果你是遗体捐赠者的家属,你会愿意亲人的遗体被用于这么粗糙的试验吗?如果我们把在动物试验中都没有取得成功的技术,用在两个充满爱心的捐赠者身上,这是对生命最大的不尊重。
北青报:此前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到希望哈医大就此事追责,方便介绍一下“换头术”具体违反了哪些条例吗?
黄洁夫:首先是违反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所谓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其中并不包括头颅。另外,最基本的《执业医师法》中也规定,以病人为核心,不能伤害病人。还有其他许多条例,每一条“换头术”都违反了。
北青报:有网友指出,条例中有“等器官”的表述,因此头颅也应该被包括在内,您怎么看?
黄洁夫:头颅不算器官,大脑是个器官,头不是,所以不能算的。
北青报:那追责会马上提上日程吗?
黄洁夫:这个决定权并不在我,我只是一个建议。在中国用两个遗体做这样一台粗糙的手术,家属同意吗?两个遗体捐赠者生前是否曾表达过愿意把他们的头去做这个试验的意愿?这些都是需要调查的。
北青报:您怎么看这次“换头术”造成的国际影响?
黄洁夫: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器官移植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从一开始大家都不看好,“中国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会有人捐献器官的”,到今年我们已经完成了5000多例器官捐献,加上亲属间活体器官捐献,共计1.6万多台器官移植手术,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器官移植国家。可以说,中国已经走上器官移植的舞台,正在走向器官移植的中心,计划2020年以无可争辩的伦理学方式成为世界第一器官移植大国。在这样的紧要关头,我们怎么能用最能引起伦理学争议的移植手术,来增加中国的负担呢?
原标题:原卫生部副部长:"换头术"这个很丑的第一,不要也罢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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