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朋友圈骂老板被诉 法院:一审驳回不构成侵权

2017-11-30 10:13:34来源: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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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朋友圈骂老板被诉:不满离职后被拖欠底薪佣金,珠海市民吴小姐在微信朋友圈发文用“不要脸”、“贪钱”等字眼指责原公司负责人,不料被公司负责人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庭,除赔礼道歉,还被索要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一审驳回,认为不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审理查明,吴小姐在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今年1月离职时单位尚欠其工资及佣金约两万元,至2017年5月22日才先后分三次发放。

  香洲法院一审认定,原告王萍认为,被告将双方聊天内容公开在被告的朋友圈,并使用了“不要脸、贪钱”等具有明显攻击性的语言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但被告吴小姐辞职后被公司拖欠工资是事实,被告通过微信向公司的部门主管及负责人追讨欠薪,属于合理诉求。

  法院同时表示,从被告提供的微信通话记录可见,开始被告并未有过激语言。公司直到被告离职后将近3个月才开始发放欠薪,而在此之后,原告在与被告的对话中有过激言论,还声称要直接打电话“问候”被告母亲。

  被告一方面认为公司还欠其两笔佣金不发放,另一方面针对原告对被告家人作出的不当言行,在朋友圈发表言论,对公司及原告作出了一些负面的评价,“被告的言论虽也有一些过激,但属于对公司的欠薪行为及对原告的言行作出的回应。”

  法院同时表示,王萍称因被告将其与原告的微信通话记录公布在朋友圈,造成公司客户、总公司对其评价降低,可能对其职业生涯产生影响,相应的名誉会受到损害,但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发生了上述损害后果,最终一审驳回了王萍的诉讼请求,并判决该案受理费由其承担。

责编: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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