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通报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一垦殖场书记被公诉

2016-10-17 08:01:40来源:南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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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我省检察机关通报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信息。

1、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于2016年1月30日立案侦查的弋阳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方志仁涉嫌受贿、玩忽职守及行贿一案,已于9月29日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2、近日,德兴市畜牧良种场场长舒江荣、书记董斌、会计叶寿松涉嫌贪污案移送审查起诉。

3、新建区检察院经审查,于10月14日以新建区铁河乡新丰垦殖场书记胡世尧涉嫌贪污罪依法向新建区法院提起公诉。

4、新建区检察院经审查,于2016年10月14日以新建区铁河乡新丰垦殖场场长熊中西涉嫌贪污罪依法向新建区法院提起公诉。

5、近日,新建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新建区林业局喻进贤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6、日前,新建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新建区大塘坪乡沙溪林场场长邓朝景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7、日前,青云谱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原青云谱区质量监督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朱小平,副大队长万晓秋、张美龙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8、东乡县原红亮垦殖场常务副场长饶建平、东乡县原红亮垦殖场艾家小组保管员艾齐全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日前已由东乡县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9、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分别于2016年3月19日、20日、23日立案侦查的灵溪镇松山村村民苏友谊、章福猛、苏友福涉嫌行贿罪一案,经信州区法院审理,一审判处苏友谊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拾万元;判处章福猛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拾万元;判处苏友福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拾万元。(记者 刘永波 李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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