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细数对金钱“着了魔”的十大贪官(图)

2016-06-12 08:11:48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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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军

“构成犯罪的东西,并非在于金钱,而在于对金钱的爱”

2015年4月,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原局长符军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2011年至2014年间,符军利用职务便利,在管理昌江县教育系统的基建工程建设、教育设备采购、幼儿园食堂承包、中小学校服定制等过程中,为7家公司、20名个人承接业务和获取工程款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钱款共计505万元;还对216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而符军贪腐这么多钱的奇葩理由竟然是“受贿不是因为缺钱,而是爱钱”。

据媒体报道,符军不缺钱,其每月工资奖金全交给妻子保管,而妻子和儿子也都有收入不错的工作。但其担任教育局长后,先后收受500余万元贿款。“我不敢把这些钱放在家里或办公室里,也不敢告诉家人。为了保管好这些不义之财,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我把受贿款存入几个亲戚名下。”

在符军落马后,曾写忏悔录,其中有对他深陷受贿泥潭的深刻剖析。符军引用英国著名哲学家斯尔兹对犯罪所作的深刻剖析,“构成犯罪的东西,并非在于金钱,而在于对金钱的爱。”他认为自己犯罪有两个原因,一是头脑中固有的爱钱财的劣根性,二是侥幸心理驱使。

责编: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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