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官员
村民在宅基地建新房,要向国土部门交纳1000元保证金,然而7年过去了,所交的保证金一直未退还。
就在华商报记者和村民前去了解情况时,洛南县国土资源局永丰国土资源所副所长竟在上班期间玩电脑看电视剧,记者质问遭遇爆粗口……
村民反映
这几年多次去国土所 迟迟要不来保证金
“2008年在宅基地建房时,在国土所的要求下交纳了1000元保证金,但这笔保证金要了7年还没有结果。”昨日,说起建房保证金的事,洛南县永丰镇李村村民管振娃十分气愤。
管振娃说,他的房子2009年建设并于当年竣工,“从这以后我就每年去国土所要保证金,工作人员告诉我,建房保证金被所里用了,无法退还。接下来的几年时间,国土所领导都换了好几茬了,但始终没有结果。”
村民焦孟霞说,她也是2008年建设房屋,200平方米的建房面积并没有超建,但保证金就是无法要回,今年都去了三四次了,国土所领导说是上任的事情,答应随后会解决。
据介绍,在永丰镇还有不少类似情况,“对农民来讲,这笔钱还不是个小数目,不知国土部门到底将这笔钱用到哪里了?”有村民提供了农村村民建房保证书,其中 对建房具体要求做了说明,建房户应按规定向国土部门交纳建房保证金,待新房建成后三个月,如无违反保证书条款,建房户持保证书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责编:王栋、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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