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和标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9月9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发布,标志着中国人权保障事业进入新阶段。
保障人权,我们始终说到做到。自2009年以来,中国先后制定实施了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各项权利得到更加切实保障,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更加完善,人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全面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以来,行动计划得到全面实施,主要目标和任务如期实现,几十项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2018年11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关于中国的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会议上,20多个国家称赞中国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在国别审议中是不多见的。
保障人权,我们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标准或人权模式,发展人权事业只能从本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对于当下的中国人权事业来说,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全体人民的各项人权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不断增强人民对于人权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这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增加了“生命权”“个人信息权益”等章节,把“环境权利”单章叙述,强调“参与全球人权治理”……这些都是立足中国国情,立足新发展阶段,带有中国特色的人权保障措施。
保障人权,我们站在新的起点。计划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起点。”2021-2025年是中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此时的中国,一方面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具备了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另一方面,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人权保障的要求不断提高。同时,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中国和世界人权事业发展面临新挑战。接下来的五年,我们重任在肩。
时代在发展,人权在进步。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如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已经吹响。站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起点上,我们将总结经验,与时俱进,稳步前行。未来,中国人民的各项权利必将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中国人民将更加享有尊严、自由和幸福;未来,世界将因中国而更加繁荣发展,中国也必将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为本报评论员 韩维正)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09月10日 第 02 版)
责编:赵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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