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2020-05-23 10:14:39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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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经济网推出系列短视频《AI主播带你了解什么是全国两会》,带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什么是全国两会。本期是《AI主播带你了解什么是全国两会》的第三期,为大家讲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有哪些。以下为文字实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二)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辖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以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辖秘书局、研究室、联络局、外事局、新闻局、信访局、人事局、离退休干部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机关服务中心、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全国人大信息中心、中国人大杂志、全国人大图书馆、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人民大会堂管理局等机构。

(三)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责编:张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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