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3月17日消息(记者万存灵)福建省日前出台《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支持贫困人口务工就业方面,《措施》提出各地要加强劳务、用工需求的信息发布,向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推送3个以上岗位信息,符合返岗复工“点对点”专门运输服务保障的,优先集中运送到岗。对新招和转岗的务工贫困人口及时开展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女性贫困劳动力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给予参训贫困人员每人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300元。各地要新增设一批保洁环卫、生态管护、乡村建设、防疫消杀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政策期满的,可延长至2020年底。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方面,《措施》提出要指导有条件的贫困户制订生产发展计划,尽快确定产业项目。支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短平快项目,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帮助贫困户联系代购种苗、种畜禽、化肥、农药等生产物资。对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的,每户再给予1500元补助。各级挂钩帮扶单位要采取以购代销、网上销售等方式开展消费扶贫,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挂钩帮扶责任人要帮助联系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产销顺畅。支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销售,用好用足农村电商示范县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个县升级改造一个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促进农产品销售,对投资40万元以上项目按投资总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在强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措施》要求,加强乡村卫生院药品供应保障,引导开展合理有序就医。充分发挥家庭签约医生作用,以贫困户常见多发的慢病重病为重点,开展上门服务,防止因病返贫。疫情防控期间,对一次性定额医疗救助和重特大医疗救助,做到随时受理、及时办理。严格落实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2020年全面实现全省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医保“村村通”或“就近通”。
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回头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开展安全鉴定,属于C、D级危房的,采取农村危房改造、造福工程搬迁等措施解决,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乡镇定期开展巡查,省、市、县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办理贫困户反映的住房安全问题,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加大资金补助力度,优先安排贫困户户厕改造。
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居家学习跟踪指导,鼓励各地采取赠送学习移动终端、保障网络畅通等多种方式,为贫困学生创造线上学习条件。对暂时缺乏线上学习条件的,通过电话交流、信函传递等方式,落实居家学习指导,确保“一个都不能掉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信息管理,开展动态排查。严格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国家资助范围,保障贫困家庭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
在加强临时救助和兜底保障方面,《措施》强调,对疫情期间失业但未达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贫困劳动力,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户按“急难型”予以临时救助,采取社会化发放、现金和物资发放等形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责编:俞镜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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