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影响 全省居一流

法治政府建设“助跑”合肥高质量发展

2019-09-17 14:34:17来源:合肥日报
字号:

连续十年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位居第一;

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连续五年位于第一方阵;

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中,营商法制环境位居全国第六;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2018)》报告中,政府透明度位居全国第六;

……

社会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程助跑和有力保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在全国有影响、在全省居一流。

9月1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实践中,合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双轮驱动”,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致力把合肥打造成为全省示范、全国一流的法治城市。

抓好谋篇布局 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有力

《合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合肥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7)》《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一系列指导性文件陆续出台,为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我市还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自2012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来,我市已培育创建两批100家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现了创建范围在全市覆盖、向基层延伸。

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政府全体会议、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庐州讲坛、党校主体班、知名专家法治专题报告、与高校联合举办依法行政研修班等形式开展多层次的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我市强化了“关键少数”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已对48批次584名拟提拔市管干部组织任前法律测试,一次性通过率达99.5%。

立法引领,“以法破冰”。近年来,我市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了对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与推动作用,引导、保障、规范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其中: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等立法项目属全国首创;

——2016年,全省及全国省会城市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出台;

——出台《合肥市开发区行政执法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开发区执法体制机制,有效破解开发区执法体制不顺、机制不畅等难题。

——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实现了公务员交流轮岗的法制化、常态化,获得中组部高度肯定。

法治政府的精神还通过各项工作机制的建立得以延伸。通过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完善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引导基层有序参与政府立法,我市逐步形成了智库专家、立法工作者、基层立法联系点相结合的立法起草模式,建立健全政府立法机构与政协沟通机制,在全省居首,在全国领先。

通过创设市政府法制办主导、第三方参与的规章立法后评估模式,我市先后对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办法、建筑节能发展若干规定等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完善制度建设 政府各项决策科学有据

多年来,合肥市先后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考核办法、津贴补助试行办法、挂职律师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实现对政府法律顾问的动态化、系统化管理,充分发挥智库专家“外脑”作用。

为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体系,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合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并先后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征询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提前介入、实施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以及政府合同管理、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形成了完备的“2+X”科学决策制度体系,保障决策权力依法、规范、阳光运行。

我市深入推进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基本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向村(居)延伸,初步形成了覆盖市、县、乡三级政府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2015年,在全国率先建立采购法律服务制度,定期全面评估资源库运行情况,目前,招标入库的律师事务所扩充至34家,经办律师增至563名,全面保障重大涉法事务处理。

同时,我市制定出台了《合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实施办法》,提前介入房屋维修基金调整、餐饮业油烟整治等涉及面广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从源头预防和化解重大法律风险。

此外,我市还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办理复议案件,2019年上半年,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95件,受理623件,直接纠错率14.76%,综合纠错率23.11%,行政复议纠错功能进一步发挥,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抓好执法监督 构建法治监督新模式

“目前,合肥市依托省政府‘一库四平台’建设,通过预留接口,运用‘互联网+’的工作模式,建设融合各类监督资源、覆盖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制监督平台,实现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覆盖、流程化监督。”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晓文介绍道。

2010年,我市在全国首创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2015年6月,出台政府规章《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实现群众公议工作法制化,安庆、马鞍山等市借鉴推行。我市还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1+3”制度体系。自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规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共415件。2016年,率先在市本级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已公开处罚决定书4.4万份。

此外,合肥出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试点改革工作,全面全程规范辅助执法行为,目前市直部门共有1499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持证上岗。(记者 朱震宇


责编:林佩瑶

  • 路过

新闻热图

海外网评

国家频道精选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