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伟被指"伞上之伞" 其下属多为"警伞"

2019-06-07 17:57:57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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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一篇题为《“伞”上之“伞”孟建伟》的文章,揭露了正厅级落马干部、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的诸多被查案情。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孟建伟为多把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当“保护伞”,其收钱后放任“黄赌毒”,曾开会要求检察院不起诉赌博案嫌犯。此外,其妻子洗赃款,儿子持枪支,形成了“家族式”腐败。

值得玩味的是,内蒙古纪委监委给了孟建伟一个很形象的定位——“伞”上之“伞”。

充当“保护伞” 曾要求检察院不起诉赌博案嫌犯

先来看一下孟建伟的个人履历。

孟建伟

孟建伟出生于1954年11月,内蒙古临河人,是资深“老公安”。他于1977年7月进入公安系统工作,先后在乌海、包头公安系统工作,担任过乌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等职。

2010年9月,孟建伟开始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并明确为正厅级,直至2015年1月。此后,他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委员,于2017年12月退休。

2018年10月,退休近1年的孟建伟落马,今年5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后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批捕。

官方通报提到,孟建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干预案件审查,违规批准购买民用枪支弹药。

政知君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后发现,民用枪支不是谁都可以买的,各级公安机关在民用枪支的配置方面有审批权力。

显然,作为“老公安”,孟建伟虽然本人不持有枪支弹药,却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批准购买民用枪支弹药”权,当作给黑恶势力提供“保护”的方式之一。

那么,孟建伟到底怎么为黑恶势力“站台”?又为何涉及到枪支弹药?6月6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公开了部分细节。

2008年10月,孟建伟在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期间,与黑恶势力组织头目——包头市某酒店老板郭某某交往甚密,放任其“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尤其是在2009年,该酒店与包头市另一家酒店发生纠纷,双方在互联网上炒作对方存在“黄赌毒”问题,孟建伟指使对郭某某经营的酒店从轻查处。而后,郭某某则就在其妻子店内,花费数十万元高价购买奇石。

此外,2009年4月,包头市公安局侦破了由澳门人杨某某等人组织的网络赌博案件,孟建伟利用职权召集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三长”协调会,违规要求包头市检察院对网络赌博案中5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7名犯罪嫌疑人由包头市公安局处理,并违规要求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扣押的赌资交由包头市公安局处理。

“大伞”庇护下滋生多把“警伞”

政知君注意到,在违规干预办案,亲自充当“保护伞”方面,孟建伟的恶劣影响不仅于此。在他这把“大伞”庇护下,包头又滋生了多把“警伞”。

例如,时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某某:

在分管治安工作期间,明知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郭某某、骨干成员张某某等人及其经营的企业有赌博、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然干预执法办案向有关人员打招呼说情。

时任包头市公安局昆区治安分局局长夏某某:

长期与社会涉黑犯罪人员交往,甚至直接指挥参与放高利贷、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时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某:

收受组织多人打麻将和赌博“抽头渔利”的无业人员王某50万元后,放纵犯罪。

时任包头市公安局青山治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某某:

包庇放纵明知有罪的故意伤害嫌疑人,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时不提供受害人法医鉴定,导致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后撤案。

政知君检索相关网站后发现,杜某某、夏某某、刘某某系杜宝君、夏景魁、刘海清。目前,已被查处。

纵容妻儿违法犯罪 形成“家族式”腐败

除了充当“保护伞”、庇护“保护伞”,孟建伟还是家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孟建伟默许家人利用自己职权影响力贪赃枉法,在管辖范围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与社会涉黑涉恶人员交往,插手干预有关案件,形成了“家族式”腐败。

他指使妻子开奇石店,洗白违纪违法所得,同时千方百计敛财。

他的两个儿子也与涉黑涉恶人员有交往。

大儿子为开设赌场的嫌疑人违规办取保候审,逃脱了后续的侦查和审判。

二儿子生活奢靡,道德败坏,与社会闲散人员称兄道弟,帮人办事后心安理得地受贿,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就刊发了一篇阐述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文章,其中提到:

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定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0件,涉及厅局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118人,其他人员340余人。

厅局级“保护伞”,一下查处了“四把”,这可不多见。

除孟建伟外,还有三名厅局级“保护伞”,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文中一一点名。

包头市原副市长路智于2018年10月被查,今年3月被双开。通报指出路智理想信念丧失,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黑恶势力成员充当“保护伞”,且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于今年1月落马,内蒙古纪委监委披露,田忠宝长期与恶势力人员混在一起吃喝玩乐,纵容其坐大成势。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于2018年8月21日被查,同年12月被逮捕。涉嫌多个罪名,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赵春涛

多说一句,2002年,赵春涛与时任电视台某部主任产生矛盾,任台长后,他利用职权对该主任肆意打击报复。先后想方设法架空其职务,导致该主任没有办公条件无法正常上班。2016年,又借整顿职工吃空饷之机停发了其工资。为阻止该主任向有关部门检举举报,赵春涛指使该台中部记者站站长苗迎春纠集黑恶势力,将该主任殴打致轻伤二级。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行动的一个大背景是,内蒙古于5月31日起接受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督导,为期一个月。

包括内蒙古在内,北京、陕西、黑龙江、上海、江苏、青海、甘肃等8个省区市,目前已均有中央督导组进驻。至于西藏、宁夏,也将于6月12日前进驻完成。这标志着,第三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专项督导也实现了对各省区市全覆盖。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等

校对 | 葛冬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艺龙)


责编:赵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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