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继承56万元遗产 20年后被追缴超11倍税款

2018-08-15 21:23:58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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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昨日,台中税务部门要求45岁曾女士缴纳2821万元(新台币,下同,约合人民币632万元)的税款,事情的起因源于20年前的一次遗产分割中,她的父亲未申报缴纳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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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8月15日 昨日,台中执法部门要求45岁曾女士缴纳2821万元(新台币,下同,约合人民币632万元)的税款,并表示这是该女士父亲应该缴纳的赠与税。曾女士20年前曾继承了其父遗产中的250万元(约合人民币56万元)。

台湾媒体报道,事情的起因源于20年前的一次遗产分割。台中一名曾姓建筑商,生前娶了3个老婆,后被查出过世前将5136万元(约合人民币1150万元)赠与了二房和三房,却未申报缴纳2821万元(约合人民币632万元)赠与税,当地税务部门随即开始追缴税款,但所有继承人均表示无力补交。

直到前年继承250万元(约合人民币56万元)遗产的二房女儿曾女士,生活突然变阔绰。昨日,按照当年的遗产继承相关条列,执法部门于是要求曾女士依法代父补缴2821万元(约合人民币632万元)赠与税。曾女士仍然表示无力补交,执法部门申请收监,曾女士随即同意分期缴税并先付200万元(约合人民币45万元),才免于收监。

台湾执法机构表示,曾姓建筑商20年前去世后,税务部门查出他生前将5136万元移转给二房和三房,须缴2821万元赠与税(约合人民币632万元),但他一直没缴纳,死后另有遗产3592万元(约合人民币804万元)被转汇第三人公司帐户,也未用于清偿该笔赠与税。因此,税务部门认为建商的继承人应负担缴纳义务。

追缴税款执行官周隆光表示,依规定,曾先生的继承人都有义务承担这笔赠与税,但是大老婆和其子女表示曾先生的财产全遭二房和三房卷走,由于三房早已移居海外,无法追查,而二房的子女也是继承人,有义务代偿。周隆光认为曾先生的遗产不可能凭空消失,便通过资金调查管道展开追查。

前年执行官发现二房的女儿曾女士只是一般上班族,却以951万元(约合人民币213万元)购买30万美元外汇,汇往澳大利亚进行国外股权投资。另外,曾女士近3年也开始过着阔绰的生活,每月刷卡数万元新台币,其中有多笔高额的医疗美容消费,还刷卡10万元(约合人民币2.2万元)订购了1部奔驰车。

昨日,台中有关机构通知曾女士到案说明,曾女士仍表示没有资金难以缴纳。执行官认为曾女有故意不履行义务及蓄意隐匿财产的情况,依法拘留并提请收监。曾女士出于畏惧,当场缴纳现金200万元(约合人民币45万元),余款则在提供担保后办理分期缴纳。(海外网/汪梦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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